[****公司]****公司****建设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智能应急照明设备标段1采购公告
****建设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EPC安装项目智能应急照明设备材料询价采购公告
****集团有限公司招标管理相关规定,****公司****建设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EPC安装项目智能应急照明设备材料进行公开询价。
一、工程名称及范围
1、工程名称:****建设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EPC安装项目智能应急照明设备材料;
2、采购编号:****
3、招标控制价:6.13万元(含税),税率13%
4、采购内容:****建设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EPC安装项目智能应急照明设备材料采购,供货时间暂定自2024年11月起至供货结束。
5、工程地点:****建设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EPC安装项目施工安装项目施工现场
二、报价单位资格要求
1、****集团电子化招采平台已注册并获得终审通过(无需办理CA锁);
2、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备1项智能应急照明设备材料4万元及以上的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和金额为准),并附不低于业绩规模金额(4万元)80%****银行转账记录,作为业绩证明材料。
3、参与报价即视为完全响应我方提供的合同条款内的所有要求;
4、****集团内无任何不良行为记录;投标人****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的,确定为中标单位的结果无效;
5、资质、证书类要求: 无;
6、建设单位指定品牌要求:消防应急灯具:**中贵、**启安、麦斯郎,需消防网备案产品。投标资料需注明所投材料品牌;
7、中标一个星期内提供样品,检测报告、合格证书,报监理甲方确认。
三、询价文件的获取及要求
1、资质符合要求的有意参加者,请****集团电子化招采平台(http://cg.****.cn/)投标人端下载询价文件。
2、投标保证金为壹仟元整(¥1000.00元)
四、报价方式
2024年11 月 11日下午14:30****集团电子化招采平台供应商账号系统,在线上进行报价,报价清单扫描件(可以不盖章)及资格要求资料作为附件上传至系统内“递交响应文件”处,并在“参与报价”处点击“导出EXCEL”,在导出的表格内填好报价后,再点击“导入EXCEL”,完成线上系统报价。
五、其他
1、项目需求相关事宜可咨询项目部,项目联系人:张经理,联系电话:138****7360。
2、投标报名相关事宜可咨询招标部门,联系人:付工,联系电话:0551-****4976。
六、评审办法
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评标价法,询价小组严格按照询价公告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按有效供应商最终报价从低到高顺序推荐一位成交候选人。
七、货款支付
1、结算方式:按月结算,货到现场验收合格后,次月支付至已结算量的70%;总包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双方达成一致结算意见后三个月内,支付至已结算量 85%;总包整体工程决算定案审核完成后支付至已结算量的97%;尾款 3% 作为质保金在总包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2 年满后一个月内无息付清。结算须提供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2、付款方式:采用银行转账或供应链方式支付。付款前需提供等额结算专用发票。
八、重要提示
8.1如遇投标单位报价相同,按**建工电子化招标平台系统自动判定的排名第一确定为中标单位。
8.2若投标人投标税率不同,造成投标价不能公正科学评审时,则招标人按不含税价作为评标价。以上要求投标人不得有任何异议。
8.3若投标单位在系统内“递交响应文件”处上传的报价单价格与“参与报价”线上价格不一致,则取其低价作为评标价。
8.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⑴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⑵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⑶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⑷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⑸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8.5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之一的,****集团****公司“黑名单”管理并予以披露,期限自认定之日起暂定3年。
(1)非法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或者恶意投诉的;
(2)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3)起诉(仲裁)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不愿达成合理的和解或调解协议的;导致其他单位起诉(仲裁)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并造成实际损失的;要求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协助执行或其他行为给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造成实际损失的;
(4)在“黑名单”管理处罚期内**方的法定代表人任其他**方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的;
(5)违反合同约定,情节严重的;
(6)其他行为给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造成损失,且拒不赔偿的;
(7)严重违反建工控股其他管理规定或建工控股认为需要纳入“黑名单”管理的。
8.6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之一的,****集团****公司“黑名单”管理并予以披露,期限自认定之日起暂定5年。
(1)在招投标过程中相互串通投标的;
(2)以提供虚假业绩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3)违反合同约定,情节严重且拒不改正的;
(4)中标后恶意放弃中标或不按规定期限签订合同或不按时缴****银行保函)的;
(5)**过程中存在挂靠行为的。
8.7纳入“黑名单”管理的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的,自公布之日起终身禁止与其建立**关系。
(1)向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工作人员进行商业贿赂的;
(2)两次纳入“黑名单”管理的,自第二次纳入“黑名单”之日起终身禁止与其建立**关系。
8.8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报价:
(1)、投标人未按要求在“递交响应文件”处上传报价清单(可以不盖章)及资格要求资料的;
(2)、投标单位修改报价清单内容进行报价的;
(3)、投标单位不满足询价公告第二条“报价单位资格要求”的。
8.8 特别提醒:
(1)甲方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及场地情况会进行分批次采购,乙方不得以单批次供货量小而拒绝供货。
(2)本项目为重点局项目,三巡、监理现场检查材料质量,中标人所送材料严格按照国标标准送货,质量不达标禁止进入现场,因材料质量问题造成后果由中标人承担;
(3)、投标人中标后立即送样品到项目部,所送材料样品需经业主、监理、项目部确认后方并封样,中标人无条件配合,且价格不予调整,后期材料均按样品质量送货。
(4)、若招标文件清单规格和电子版招标报价清单有冲突,以电子版招标报价清单为准;
(5)、特别提醒:不同投标人出现使用相同的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进行投标等异常情形的,按无效标处理,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6)、投标报价包含将合格产品送至招标工程项目所在地招标人指定地点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费、装车费、运输费、保险费、卸车费、利润、税费、检测费、技术服务费及其他各种费用。
(7)、智能应急照明设备报价包含确保消防、竣工等验收及消防弱电系统正常运行的所有设备、附件、软件及技术支持,均含在报价清单内,投标时请投标单位认真复核图纸,清单内未列项的均含在综合报价内,不单独列项,由投标人自行考虑综合报价;
(8)、如有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材质、技术参数等与备注内容不符的,均以备注为准。最终以图纸设计及相关规范为准;
(9)、所有产品必须符合图纸设计及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的合格产品;所有材料需满足消防及竣工等验收要求,提供符合验收要求的检测报告、合格证、3C认证,确保消防验收。并提供工程验收需要的一切资料,产生费用在综合报价中统一考虑,不再另行计取。
(10)、产品价格变动风险承担: 中标人的中标单价在合同实施过程中不予调整。
(11)建设单位指定品牌要求:消防应急灯具:**中贵、**启安、麦斯郎,需消防网备案产品。符合**地区消防部门相关规定方。投标资料需注明所投材料品牌; (12)、其他未详细描述之处,详见招标公告及设计图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