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披露公告]保障性租赁住房**区JS-07-h1a地块(姜山镇区)租赁住房项目、商业项目10年租赁权 公告开始时间: 2024-11-06 公告结束时间: 2024-11-14 发布人:****中心
保障性租赁住房**区JS-07-h1a地块(姜山镇区)租赁住房项目、商业项目10年租赁权 | ||
1090.195200万元 | 项目编号**** | |
500000 | 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
2024-11-06 至 2024-11-14 | 租期||
**** | ||
**省-**市 330212 | 类型公房出租 | |
出租面积(平方米) | ||
租期开始时间 | ||
租期 | ||
目前状态 | ||
2024-11-06 | 挂牌截止时间2024-11-14 | |
否 | ||
1.特别提示: ①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最终承租方须自行承担办理营业执照等所有合法使用本标的房屋的风险和成本,意向承租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出租方应当在招租公告承诺范围内予以配合并接受意向承租方的咨询、租赁资产相关文件查看及租赁资产的现场查勘。意向承租方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协议条款的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意向承租方成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瑕疵等为由,拒绝签订出租方提供的出租协议及其附件或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 ②经营项目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当地政策的允许范围内,请意向承租方提前了解政策法规。 ③本标的签订的《租赁住房项目及商业项目合同》中价格为场地租赁费,其中:(1)住房项目租金包含网络费但不含物业费及承租方因使用租赁住房而实际发生的电费、水费、通信费、垃圾清运费等一切费用,上述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2)商业项目租金不含物业费及承租方因运营而实际发生的装修费、电费、水费、网络费、通信费、暖气费、燃气费、垃圾清运费等一切费用 (如有),承租方应自行承担因运营商业项目产生的费用。 ④承租方负责租赁住房项目及商业项目区域内包括保洁、保安、绿化养护和设备设施(含出租方配置)的保养在内的一切物业管理工作,由此产生的费用和责任均由承租方承担。 ⑤在经营期内,除非出租方、承租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另行约定或承租方预先取得出租方书面批准,承租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商业项目商业**开发、冠名、广告**经营及住房项目再委托第三方经营或无故终止经营权,也不得将商业项目、住房项目相关权益进行肢解,并将相关权益以转让、转包、分包、赠予、抵押或质押等任何方式处置给任何第三方。任何情况下承租方均不得以姜山保租房商业项目、住房项目的名义进行相关的担保、抵押等融资活动。 ⑥经营期内,承租方须自费购买和维持用于保证公众安全及商业**运营安全的必要保险(包括但不限于公众责任险等),此外承租方也应为其雇员、代表及其委托的第三人提供适当的保险。 ⑦承租方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出租方的书面同意。如须向有关部门报批的,则应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承租方事先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增设的临时的、可移动的设施设备的所有权归属承租方,由承租方负责维修和保养,相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经营期满,承租方拆除其增设的设施设备时,不得损坏该物业的结构和装修。 ⑧承租方未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改变房屋现状,包括任何结构、外立面、装修、设施设备、管线铺设等。若承租方对出租方的任何设施、装修及配备造成损坏或破损(正常损耗除外),则其有义务按合同起始时的状态对其进行维修、修复或更换。 ⑨承租方不得在本项目内堆放、存储危险物品。 ⑩承租方应使用出租方提供的运营管理系统进行日常管理工作。承租方对运管系统的运作、维护、使用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国《民法典》、《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及其他国家和地方行政法规对于个人信息保护、数据安全条款的规定,如因承租方原因造成的客户个人信息泄露、丢失及其他数据安全事故等,所产生的全部损失和责任均由承租方承担。 ⑾最终成交年租金占比为:住房项目85.63%;商业项目14.37%。 2.申购保证金说明: ①申购保证****银行账户直接转账或汇款,本次承租的全部资金价款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代付、垫资。意向承租方递交承租申请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出租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面了解,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 ②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本中心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的申购保证金不予退回,由本中****中心的交易服务费后,余额作为违约金划归出租方所有:A.意向承租方交纳申购保证金并完成报名后单方撤回申购申请的;B.若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该承租方未能****中心签署《成交确认书》及与出租方签署《租赁住房项目及商业项目合同》、缴纳履约保证金的;C.产生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后,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意向承租方均不应价的,申购保证****中心到账时间为准)的意向承租方将承担违约责任;D.确定承租方后,承租方未能****中心签署《成交确认书》及与出租方签署《租赁住房项目及商业项目合同》的。若申购保证金不足****中心的经济损失,****中心有权进步一步追究承租方的责任。 ③承租方的申购保证金退回:出租方收到首期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后,于5-7个工作日内原路退回。 ④未成交人的申购保证金退回:确定承租方后的5-7个工作日内原路退回。 3.交易服务费收取: 承****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支付交易服务费5万元。 4.交易流程: ①报名起止时间:2024年11月6日至2024年11月14日下午15:00。报名一经提交,不得撤回。 ②集中看样时间:2024年11月12日上午09:30,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为:施老师,0574-****4661。位于******中心路交叉口,**市轨道3号线姜山站东侧路站东侧,**东一路,南至高压路,西至姜山头路,北至**路。成交后,承租方不得以不完全了解土地状况和周围环境等情况为借口,而提出额外补偿或其他要求。 ③竞价时间:2024年11月15日上午10:00。 ④承租方应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签署成交确认书,交纳服务费,办理标的成交手续,其后30个工作日内凭成交确认书完成与出租方《租赁住房项目及商业项目合同》的签订。 | ||
具体事项详见附件的《租赁住房项目及商业项目合同》。 | ||
网络竞价 | 报价方式多次报价 | |
每个标的单独征集意向承租方 | ||
是 | 承租方资格条件(一)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 (二)意向承租方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 (三)意向承租方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 |
否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允许 | |
现场审核时间 |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500000元。 | 履约保证金100万 | |
报名就交纳 | 交纳方式银行转账 | |
挂牌截止日15:00****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
收款单位:****中心有限公司 账号:311********90000055 开户行:中信银行**支行 | ||
保障性租赁住房**区JS-07-h1a地块(姜山镇区)租赁住房项目及商业项目 | 所在地区**省-**市 | |
******中心路交叉口,**市轨道3号线姜山站东侧路站东侧,**东一路,南至高压路,西至姜山头路,北至**路。 | 所属单位||
权属证明 | ||
资产概述 | 出租面积如下: ①住宅项目约19398.71㎡,其中一居室(33㎡段)370套,一居室(39㎡段)162套,二居室(67㎡段)16套; ②****商铺约3372.81㎡,其中一层约1803.34平方米,二层约1569.47平方米,共计商铺43间;地下车位约620.4㎡,共47个(每个约13.2㎡)。 | |
包老师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133****0030 | |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 ||
**市**区宁穿路1901****中心316室 | 交易机构网址http://www.****.or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