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妇女儿童保健中心 外送检验服务 (项目编号XYHTJ-2024-B-0109)公开招标公告
**** 外送检验服务 (项目编号:****)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11月06日 项目概况 外送检验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网上、邮寄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7日 09点00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外送检验服务 预算金额:774.0万元 最高限价:774.0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和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对符合上述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2.2.根据《****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的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2.3.根据《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2.4. 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注: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中小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中小企业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和《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规定》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投标人对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 2.5.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办公厅、生态环境 部办公厅、****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2.6.按照《****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 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对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 根据本项目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委员会签字确认并进行打印存档。 2.7.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总局****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节能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审方法。 2.8.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总局****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环境标志产品实施优先采购的评审方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3.1.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1.2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上半****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三****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1.3 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1月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依法免缴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公司新成立的投标人,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3.1.4 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1月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纳税零申报投标人应当按照以下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1.4.1 加盖受理章后的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同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1.4.2 网络申报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1.5 投标人须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面声明原件(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2.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参加,投标人代表若为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投标人代表若为授权代表,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3.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投标人须提供《非联合体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06日到 2024年11月13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邮寄的方式 方式:【1】投标人须将标书款汇入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指定的帐户。 【2】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及汇款信息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市**区大桥道52号A座A111 (3)联系方式:022-****1566 (4)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杨玉静 022-****1566、131****9365 (5)电子邮箱:****@163.com (6)采购代理机构汇款信息: 【名 称】:**** 【开 户 行】:中国银行****支行 【行 号】:104****42005 【账 号】:270****16523 【3】投标人汇款后请将下述资料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的邮箱: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投标人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投标人邮箱地址(用以接收本项目的相关资料)。 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1月27日 09点00分(**时间)。 地点:**市**区大桥道52号A座A111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质疑、投诉方式: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一次性向****和****提出质疑,否则不予受理。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20.0%的价格扣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路96号 联系方式:022-****791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大桥道52号A座A111 联系方式:022-****15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玉静 电 话:131****9365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 **** 2024年11月0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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