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本次集中招标的预估规模:****中心小机电工程施工服务,开展工艺负荷36MW以内的空调末端、电源工程、柴发工程及相关配套工程的**、改建和扩建施工。含税预算金额为9417.6万元,增值税税率9%。
实施地域:**市;
计划工期:以甲方本框架协议下采购订单委托要求为准;
质量标准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技术标准要求:详见第六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附件);
框架协议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或达到框架金额上限为止。
1.2 承包方式:部分双包;包施工安全、包施工进度和质量。
1.3 本项目中标人数量为2个,每个中标人对应的份额如下:
1 | 59.49% | 5602.6 | ****中心6#、9#、10#号楼的小机电工程 |
2 | 40.51% | 3815.0 | ****中心6#、9#、10#号楼以外的小机电工程 |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详见第七章 投标一览表。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标包1 | 省本部及省会基建施工 | 项 | 1 |
2.1 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成立,应为独立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2.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3 具备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机电工程总承包一级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2.4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1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一级注册建造师(专业为机电工程或通信与广电工程)。
2.5 提供到投标截止日有效的三类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6 2022年1月1日至今具备单个合同含税金额不小于700万元的机电安装类工程业绩(需提供合同及对应发票等,框架合同还需提供订单为证)。
2.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应答。
招标人:****、****集团****公司
招标人地址:****路200号5楼
招标人联系方式:138****0021-****管理部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市**区**路1286号富丽大厦20楼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杨敬武、吕恒、田强、卞雪婷、曹乔怡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田强 电话:134****3510 邮箱:****@139.com
方辰夏 电话:189****7271 邮箱:****@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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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厂商,将对其做如下处罚:
1、取消其投标资格;如中标,取消中标资格;
2、如已提交保证金,则扣除全部保证金;
3、根据《**移动集中采购供应商负面行为处理规则》相关规定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