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2024年学生校服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公告发出日期:2024年10月25日
采购日期:2024年11月5日
成交供应商名称:****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开发区松谷路396****酒店2-2202
报价:298元/人(含春秋款140元/套、冬季款158元/件)
交货期:签订合同后14日历天
采购项目概况:****2024年学生校服采购项目,采购校服学生人数约1200人,每人采购内容为春秋季校服1套;冬季校服1件。(最终数量以实际购买为准)。
预算金额:384000元。最高限价320元/人;春秋季校服140元/套,冬季校服180元/件。
评审小组名单:孙晓杰、谭艳影、杨同强
采购人名称:****
地址:**县**路与科技路交叉口
联系人:杨同强
联系方式:135****0038
采购机构名称:****
地址:**县**镇淝河大道与子****集团院内往西100米
项目负责人:张芸西 联系电话:0558-****610
公告期限:2024年11月5日至2024年11月 12 日(5个工作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1.**县**路与科技路交叉口,联系电话:135****0038;
2.**县**镇淝河大道与子****集团院内往西100米,联系电话:0558-****610。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教育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无
特此公告。采购人:****
202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