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公司购买技术服务项目
询比公告
****受托,对**省******公司购买技术服务项目进行公开询比,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询比。
1.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项目名称:**省******公司购买技术服务项目
1.2 采购范围:**省******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拟通过询比采购择优确定一家第****公司,为公司提供1名技术人员的人力**服务,****公司签订合同,技术人员发****公司签订合同为准,具体要求详见询比文件。
1.3 预算(最高限价):11.8万元人民币,超出此价格,报价无效。
1.4 服务期:要求在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日历日服务人员到位,服务期限一年。公司因国家政策原因可随时终止合同,终****公司承担。
1.5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需为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2具有有效的人力**服务许可证和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2.3信用要求:至投标截止时间,供应商存在下列有效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人: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注:“有效”是指“情形”规定的程度、起止期间处于有效状态。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 获取时间:2024年10月29日
3.2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者,请登录优质采云采购平台(http://www.****.com/)在询比公告附件中下载电子询比文件。
4.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地点
4.1 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05日14时30分
4.2 提交地点:优质采云采购平台在线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优质采客户端在线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响应截止时间以优质采云采购平台(www.****.com)系统的时间为准,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电子响应文件未完成上传的,投标将被拒绝。
5. 开启时间及地点
5.1 时间:2024年11月05日14时30分
5.2 地点:采购人开标室(供应商无需到现场)
6.采购公告发布媒介
本询比采购公告在 “优质采云采购平台”(www.****.com)和**省招标投标信息网(www.****.cn)同步发布。
7.联系方式
7.1采购人:**省******公司
地 址: **市环湖东路168号
招标办联系人:胡女士
电 话:0551-****8068
项目技术咨询人
联系人:庄女士
电 话: 177****8260
7.2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 **市**金融港A11栋
联系人:范工
电 话:0551- ****4037
原公告结束时间:2024-11-05 14:40 现公告结束时间:2024-11-05 14:30
原报价结束时间:2024-11-05 14:40 现报价结束时间:2024-11-05 14:30
**省******公司购买技术 同类项目: 技术>0元诊断,精准投标 市场行情分析>服务项目
成交候选人公示
一、 ****受托,就**省******公司购买技术 同类项目: 购买技术>0元诊断,精准投标 市场行情分析>服务项目(采购编号:****)进行询比。
****委员会评审,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省******公司购买技术服务项目
2、拟成交情况:
第一成交候选人:****,最终报价为(人民币):壹拾壹万陆仟元整(116000.00元)
第二成交候选人:******公司,最终报价为(人民币):壹拾壹万零玖佰陆拾元整(110960.00元)
3、采购方式:公开询比
4、采购内容:**省******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拟通过询比采购择优确定一家第****公司,为公司提供1名技术人员的人力**服务,****公司签订合同,技术人员发****公司签订合同为准,具体要求详见询比文件。
5、评审时间:2024年11月05日
6、预算金额:118000.00元人民币
公示期:自2024年11月06日至2024年11月08日
相关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1-****1357
本公示发布媒介:优质采云采购平台(https://www.****.com)、**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cn)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成交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
2024年11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