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县大州上脉石英矿普查招标出让公告 |
发布时间:2024-11-06 |
(公告文号 : B411********01507 )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矿产**法》、《自然**部关于印发通知》(自然资规[2023]1号)等规定,****委托****对**省**县大州上脉石英矿普查以招标方式进行公开出让,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辅助招投标。 一、出让人 名称: **** 场所: **市滨河路规划展示馆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 ****交易中心 场所: **市范蠡东路与南都路****服务中心3号楼四层、五层 三、出让探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省**县大州上脉石英矿普查 勘查矿种: 脉石英 地理位置: **县丁河镇 面积: 8.0533 平方千米,拐点范围坐标(2000国家大地坐标):
勘查工作程度: 普查 勘查投入要求: 按规定要求投入 拟出让年限: 5 年 起始价: 16.1066 万元 出让收益率: 3.1 % 四、 投标人/竞买人 的资质条件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营利法人****事业单位法人。2、投标人未被列入**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提供“**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 “信用中国”、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相关查询截图,网页查询需包含查询日期,查询日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之日)。3、依据《关于在公共**交易活动中实施信用监管的通知》(宛公管办[2020]22号)文,投标人在参与公共**交易活动时须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从“信用中国”(www.****.cn)网站下载,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日内。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书)。注:(1)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填报上传企业诚信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诚信库信息原件。诚信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企业承担责任。(2)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同时公示中标候选人诚信库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 招标 招标时间: 2024-12-06 网上地址 : https://ggzyjy.****.cn 六、获取招标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的途径: 在《**公共**交易平台(**省﹒**市)》(网址:https://ggzyjy.****.cn/)获取招标文件。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 2024-11-07 — 2024-12-05 申请报名方式: 1、诚信库网上注册。本项目只接受**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中已加入企业诚信库的企业投标,未入库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入库办理请参****交易中心网站https://ggzyjy.****.cn下载专区《诚信库申报操作手册》,企业办理诚信库不收取任何费用,不需携带原件****交易中心进行审核。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2、办理标证通数字证书/CA锁数字证书。投标企业须先办理标证通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实体锁之后,凭其完成企业诚信库注册后,方可在网上办理招投标相关业务。标证通数字证书/CA锁数字证书办理请参****交易中心网站交易主体登录页面相关引导内容。3、登****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在“招标文件下载”栏目中下载招标文件。本项目使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前往现场参与投标。投标企业登****交易中心网站,按照下载专区中操作手册的要求,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https://ggzyjy.****.cn/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4、招标文件(含电子图纸)不收取费用。5、潜在投标人自行上传投标文件,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投标文件光盘等。需要注意开标前登陆不见面系统进行签到;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交易系统。逾期到达交易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放弃本次投标,招标人不予受理。6、因投标人无需现场参与开标,所有准备工作需要自行到位。开标过程中如遇到紧急事项,可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进行提出异议或文字交流,严重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400-****-0000。7、不见面开标过程中,如投标人准备不到位,造成无法及时解密、网络问题等情况造成开标无法继续的,视为该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30分钟内),将被退回投标文件。详见招标文件。 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按照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列次序并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以投标报价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八、风险提示 本项目风险提示:1、矿产**勘查具有高风险、高投入的特点。现有地质资料中的描述并不构成出让人对区块的勘查前景、**量、**品质等的保证。因掌握地质信息、资料量和对成矿规律认识程度的差异、存在不可预见的自然因素等情况导致找矿结果的不确定性,投标人自愿参与投标即视为已经充分了解、认可,并自愿承担投资风险。2、中标人需在尊重历史和现实的原则下,本着遵守国家、省、市、县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策要求,自行解决除出让探矿权之外等方面的问题和矛盾,妥善解决勘查问题,本项目的高风险因素由中标人综合考虑,由此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3、本次出让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可自行现场踏勘。本项目只进行了地质踏勘,现有的工作程度类型为草根阶段,参与投标即视为投标人对出让区块地理情况、地表附着物等现状及相关地质情况、招标文件有充分了解并认可。4、中标人在探矿权有效期间,应当避免浪费**、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推进绿色勘查,严格遵守矿产**法律法规、相关矿业权管理政策,认真履行探矿权出让收益、相关税费缴纳等相关义务。5、因法律法规**策发生重大调整的,探矿权的出让人和中标人应按新的法律法规**策执行。因各类规划、产业政策等准入条件的限制,导致中标人不能转采等其他不利情形发生的,中标人自担风险。6、中标人在进行勘查探矿时,须按照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爆破作业、取水、水土保持、河道、文物、水利设施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相应许可和手续等。中标人在勘查探矿过程中需遵守重要公路、铁路、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市规划区、林地等相关规定,并按要求施工。7、勘查过程中需要用地的,中标人需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办理临时使用土地、土地征收、农用地转用和供应等相关手续、缴纳相关费用。勘查探矿过程中应遵循合理和集约节约用地的原则,不占或少占耕地、林地,按规定办理使用耕地、林地手续。需临时使用土地的,不得修建永久性建(构)筑物,使用期满后及时复垦并恢复原状。中标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予以处罚。8、中标人应按照有关技术标准及要求编制勘查实施方案,及时投入开展勘查工作,提交勘查成果,推进完成探转采工作。9、其他事项:(1)本公告未载明的事项,以招标文件为准,公告如有变更,将及时通知所有投 标人,通知与本公告具有同等效力。(2)出让**范围毗邻的村庄、学校、输电线路等不进行搬迁的,不得在爆破 安全距离范围内进行爆破作业。(3)因中标人自身原因拒签出让合同或不按规定缴纳相关费用等,均视为违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投标人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投标人提交投标材料,即为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认可。在《探矿权出让合同》签订前,对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异议,投标人可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予以澄清、说明;在《探矿权出让合同》签订后产生的争议,按合同约定执行。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投标人、中标人出现违约行为,应当按照公告或者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接受公共**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投标人、中标人违约行为包括但不限于:(1)投标人之间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 (2)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交易资格或中标的;(3)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中标人逾期不签订或者拒绝签订出让合同的;(4)中标人未按约定的时间付清约定的矿业权出让收益或者其他相关费用的;(5)向****委员会及其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中标的;(6)其他依法应当认定为违约的情形。 十一、其他内容 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金额:300万元/标段。(2)投标保证金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12月6日09时00分,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相关联系人:****交易中心 地 址:**市范蠡东路与南都路****服务中心3号楼四层、五层 电子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400-****-0000。 监督单位:****纪委监****规划局纪检监察组 地址:**市滨河路规划展示馆 联系人:卫先生 电话:0377-****8375。 招标人:**** 地址:**市滨河路规划展示馆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377-****8385。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宛****花园5号楼 联系人:郭玉龙 电话:177****3262。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自然**部门户网站、****网站、****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本公告在 **** 门户网站、 ****交易中心 交易大厅同时发布。 **** 2024-11-0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