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16377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数字经济产业园三期内 |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1.100< 并且 ≤3.000 | 建筑密度(%): | 40.000≤ | ||
绿化率(%): | 10.000≤ 并且 ≤20.000 | 建筑限高(米): | ≤40.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一类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一类工业用地 | 16377 | ||||||
投资强度: | 600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40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724BA0058|****624BA0025 | ||
现状土地条件: 无 | |||||||
起始价: | 1600万元 | 加价幅度: | 30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4年11月29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4年12月09日 |
宗地编号: | 丰2023-36-5号 | 宗地总面积: | 30720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数字经济产业园三期内 |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1.100< 并且 ≤3.000 | 建筑密度(%): | 40.000≤ | ||
绿化率(%): | 10.000≤ 并且 ≤20.000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土地用途: | |||||||
一类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一类工业用地 | 30720 | ||||||
投资强度: | 600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60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824BA0012|****924BA0015 | ||
现状土地条件: 无 | |||||||
起始价: | 2980万元 | 加价幅度: | 50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4年11月29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4年12月09日 |
二、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符合竞买申请人条件的,除欠缴土地出让金者、已在本市取得合法土地未按规定开发建设者、列入**省恶意逃废债务失信行为人“黑名单”的企业和自然人、**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以及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竞买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竞买申请人提交竞买申请书时,应同时提交竞买保证金,同时提交竞买保证金属于自有资金,****银行贷款、股东借款、民间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11月07日 至 2024年12月06日 到 **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11月07日 至 2024年12月06日 到 **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06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12月06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 号地块:2024年11月29日 00时00分 至 2024年12月09日 00时00分;
丰2023-36-5号 号地块:2024年11月29日 00时00分 至 2024年12月09日 15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二)****、丰2023-36-5号地块的项目注册资金不低于2500万元,且用地投资强度不低于每亩400万元、年纳税总额每亩不低于100万元。上述地块竞得人未取得项目核准(备案)、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的,不得办理抵押登记。竞得人在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前未取得项目核准(备案)、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地块申****中心市区工业用地准入条件,报名时应提供区级****发改委、科技局、工信局、生态环境局)证明材料。 (三)****地块由非**区的法人竞得的,须在****公司,所有税收应在当地缴纳。 (四)交地时间:上述地块在竞得人交清所有成交价款后,按该地块在挂牌出让时的土地现状条件,与我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交地确认书》,办理交地手续。 (五)付款方式及期限 上述地块的竞得人自竞得之日起30日内应缴交成交价总额50%的成交价款(竞买保证金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抵作土地出让价款);余款自竞得之日起3个月内交清。 竞得人应当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不能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自违约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经出让人催缴后仍未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请求违约赔偿,竞得人无权要求退还定金。 (六)开工、竣工时间 该地块竞得人应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1年内开工,在开工后3年内竣工。 (七)其他相关事项详见挂牌出让须知。
八、 ****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中心交研楼D栋
联 系 人:詹先生
联系电话:0595-****9012
开户单位:****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银行**支行
开户账号:000********48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