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比选条件
本项目**区**庄镇特定地域单元生态产品价值(VEP)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已批准实施,招标人为****,代理机构为****,本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比选。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区**庄镇特定地域单元生态产品价值(VEP)项目实施方案编制
2.2工作内容:包括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意见》、《**市特定地域单元生态产品价值(VEP)核算及应用指南(试行)》等文件精神和顶层设计要求,全面分析**区**庄镇具备开展VEP项目所具备的优势条件、工作基础和重大意义,研究提出**庄镇开展VEP项目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战略路径和主要目标等总体思路,通过调研和讨论确定**区**庄镇VEP的空间范围和相关主体,系统编制**区**庄镇VEP项目边界内全生态**清单、可价值实现的生态产品清单和辅助价值实现的要素清单等“三张清单”,进一步明确以生态为导向的最优项目经营开发模式,开展**区**庄镇VEP项目价值评估,积极探索VEP评估结果多场景应用,并提出保障措施等内容。
2.3最高限价:900000.00元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全部工作完成。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
3.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4年11月07日至2024年11月11日,每日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地点:**市**区**镇府前街36号西侧临街4层409室
4.3方式:现场获取
4.4售价:¥200元
4.5其它: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上述时间,持以下资料1套进行现场确认,包括:
(1)投标人代表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办理事宜须包括比选文件的获取);
(2)投标人代表或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时间:2024年11月13日09时30分。
5.2地点:**市**区**镇府前街36号西侧临街4层405室
5.3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区三府庄村西
联系人:郭晓璐
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府前街36号西侧临街4层
联系人:贺春霞
电话:010-****3477
传真:010-****3477
电子邮件:****@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