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物业服务、设备维保、电梯维保及食堂服务采购项目。
3.招标人:****。
4.招标代理机构:****。
二、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
三、项目概况:
1.本项目服务内容包括:****机关物业服务(10603.31㎡)、物流园区物业服务(44479.06㎡)、****园区物业服务(13842.01㎡),服务面积共计68924.38㎡;对空调、除湿机、混流风机等设备的维保;电梯维保及食堂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2.服务期限:2年10个月(合同分为三次签订,第一次期限一年,第二次期限一年,第三次期限10个月。同时,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评价,评价为合格或基本合格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合同)。项目到期后,如因招标人采购程序或新旧物业交接,可有不超过2个月的过渡期,过渡期物业费按照原合同单价按日据实结算。
3.标段划分:1个标段。
4.含税预算总金额:****4325.62元。
四、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下同),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或《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安装(含修理)】。
五、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人,禁止参加本次投标:
1.截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处于烟草行业单位投标限制期内的;
2.截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中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截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下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显示有行贿行为的;
3.投标人具有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禁止投标情形的。
六、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须满足以下条件:
(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含牵头单位)数量不得多于2名,联合体参加投标的须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须为物业单位)以及联合体各方职责,且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本章第四条第1至6款要求以及本章第五条全部要求。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项下的投标活动。
七、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招标文件售卖时间自2024年11月7日至2024年11月13日09:30-16:30(节假日除外),在****(地址:**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1388****广场D座9层991号)购买,招标文件资料费: 300 元/份(招标文件资料费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下列资料:
1.加盖单位公章的单位介绍信原件,介绍信中必须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收原件)。
2.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收复印件)。
3.投标人递交报名资料时,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潜在投标人是否有行贿行为;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潜在投标人是否有行贿行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如存在上述信息,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接受其投标报名,并填写《供应商筛查表》留档备查。
注:投标人提供的资料须真实、完整、有效,未按要求提供资料的代理机构不予受理,提供资料中出现虚假、错误信息等所带来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八、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元博网采购与招标网(原)、**招投标网、**市烟草专卖局外网。
特别提示:此项目招标公告仅以以上媒介发布的为准,请予谨慎辨别。
九、公告期限: 5 个工作日。
十、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12月2日13时30分(**时间)至2024年12月2日14时00分(**时间)。
十一、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日14时00分(**时间)。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十二、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日14时00分(**时间)。
十三、开标地点:****201会议室。(地址:****岸酒都路51号) 。
十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岸酒都路51号。
联 系 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831-****337。
监督电话:0831-****784,李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1388****广场D座9层991号。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028-****2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