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项目干粉灭火器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1.1****物业项目干粉灭火器采购项目,采购人为****,采购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本项目采用公开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成交人。现特邀请符合相关条件的谈判申请人参加谈判。
2.2采购范围:负责公司管辖范围内所有需求项目。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负责委托范围内的干粉灭火器配送及售后服务,交货地点按采购人的实际需要送至指定地点。
2.3服务内容:负责公司管辖范围内所有需求项目手提式4KG装干粉灭火器的设备供货及配送,预计需要800个手提式4KG装干粉灭火器,灭火器支架103个。
2.4服务周期:2024年11月25日之前完成物品供货。
2.5最高限价:本次采购最高限价40000元。要求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2.6质量标准
2.6.1灭火器为全新的产品,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经检测的产品。产品有消防认证、3C认证,支持中消防产品信息质量网防伪查询。
2.6.2 3C认证:采购的干粉灭火器必须具备有效的3C认证标志,以确保产品符合国家相关的安全标准和质量要求。
2.6.3合格检验报告:供应商应能提供由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与所采购批次灭火器相对应的合格检验报告,报告内容应涵盖灭火器的各项性能指标。
2.6.4配件质量:灭火器的喷管、喷嘴、保险栓、压把、提把等配件应齐全且无损坏、松动、脱落或变形等情况。喷射软管应完好、无明显龟裂,喷嘴不堵塞。包装上应标明产品的名称、型号、规格、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
2.6.5 灭火剂要求:成分含量:2024年6月1日后生产的干粉灭火器,主要成分含量从 75%提升到 90%,其中磷酸二氢铵成分含量不低于 75%。灭火剂应干燥、流动性好,无结块、变质等现象,以确保能够正常喷射并发挥灭火作用。
2.6.6性能参数:其有效喷射距离应不小于3.5米,以确保在火灾发生时能够有效地将灭火剂喷射到火源处。最小有效喷射时间是13秒,喷射时间应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喷射滞后时间不应大于5秒。喷射剩余率不应大于15%。能够有效扑灭 A、B、C 类火灾(即固体、液体和气体火灾),灭火级别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2.6.7生产日期与保质期:提供2024年6月1日之后生产的手提式灭火器,以确保灭火剂的性能和质量。确保提供的灭火器在保质期内。
2.7服务要求
2.7.1建立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提供定期的维修保养服务,确保干粉灭火器始终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供应商应承诺在保质期内提供免费的维修、更换等服务;
2.7.2提供详细的交货清单,包括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数量、生产厂家、生产日期、检验报告等,以便采购方进行验收;
2.7.3为采购方提供干粉灭火器的使用培训,包括操作方法、注意事项、维护保养等内容,确保使用人员能够正确、有效地使用灭火器。
2.8参与谈判时须提供一个全新的样品。(可退还)。
2.9报价:以含税价进行报价,以“不含税价款”进行评审,合同签订价以含税价为准。
2.10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3.1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供应商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应包含消防器材的销售等相关内容。
3.2财务状况: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信誉要求:近三年内(2021年至今)无因谈判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无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无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无被禁止市场准入情形;未处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查询结果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重大产品质量问题。
3.4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4.1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间:自公告发出之时起至2024年11月11日18时00分止。
4.2领取竞争性谈判方式:线上领取。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不是法定代表人参与领取的需提供此项)等资料原件统一制作成一份PDF格式文件(确保此件与原件无误),名称统一为“干粉灭火器服务+供应商名称”,发送至采购人邮箱:****@163.com进行领取。
5.1递交竞争谈判申请文件的地点为:**省****市**北路37号6楼会议室。
5.2递交竞争谈判申请文件的时间为:**时间 2024年 11月 12 日上午9时00分。
5.3请各谈判申请人或授权人代表提交以下资料递交竞争谈判申请文件并参与谈判: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不是法定代表人参与谈判的需提供此项);
(4)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上述证明文件在谈判时须递交由监督人员现场核验,如有不符或不全的,竞争谈判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5.4竞争谈判申请文件不予受理情况:
(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通过竞争谈判公告中规定的渠道获取竞争谈判申请文件的竞争谈判申请人,所提交的竞争谈判申请文件。
(3)竞争谈判申请人未按要求对应答文件进行填写、密封、标识等的。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在(www.)上发布,采购人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地 址:**省****市**北路37号5-6楼
联 系 人:何经理
联系电话:153****0106
邮 箱:****@163.com
202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