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6日嘉兴市生态环境局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审批时间 | 原文链接 |
1 | **旺****公司年产各类纸制品2000吨建设项目 | 嘉(平)环建〔2024〕103号 | 2024年11月6日 | 见附件 |
2 | **帝****公司实验室研发项目 | 嘉(平)环建〔2024〕104号 | 2024年11月6日 | 见附件 |
公告期为2024年11月8日至2024年11月18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人:******分局
联系电话:0573-****1863
通讯地址:**市胜利路380号(政务数据办)二楼210办公室生态环境办公区
相关附件:嘉(平)环建〔2024〕103号旺利旭(新仓镇).pdf
招标导航更多>>
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环保绿化
医疗卫生
仪器仪表
水利水电
能源化工
弱电安防
办公文教
通讯电子
机械设备
农林牧渔
市政基建
政府部门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