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需将以下资料于评审时间开始前递交至采购评审地点,须加供应商鲜章。。 1.供应商营业执照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2.供应商出具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3.供应商出具具有履行采购需求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4.供应商出具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5.供应商出具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6.供应商具有文化墙建设的资历和经验,能够提供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日期签订为准),由供应商负责设计的不少于3家的合同; 7.****校内自主采购供应商报价表(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