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的委托,根据《****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黑国资产(2019)156 号)《电子采购交易规范非招标方式》(GB/T43711-2024)《关于明确出资企业阳光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黑国资产权(2024)126号)《****集团有限公司阳光采购管理办法(试行)》(黑建投发〔2024〕145 号)的有关规定,对“****关于2024****饭店升级改造窗帘采购项目”进行询比采购,项目资金为企业自有资金,项目资金已落实,已具备采购条件,欢迎具备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前来参与。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关于2024****饭店升级改造窗帘采购项目
1.2项目编号:****
1.3资金来源:企业自有资金
1.4采购预算约为:37.4580万元
1.4采购范围:完成本项目货物制造、采购、运输(含装卸车及运至指**装地点)、安装通过相关部门验收并交付使用后期维保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1.5采购内容:客房窗帘、前厅窗帘、餐饮窗帘的采购,含有遮光布窗帘、窗帘、纱帘、风琴帘、铝百叶、床旗等,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窗帘清单。
1.6交货期:签订合同收到定金后,15日内制作完成,5日内运输到****岗区**大街301号并安装完成
1.7交货地点:****岗区**大街301号
1.8质量标准: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最新执行的相关标准
1.9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10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2日内,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总价款的70%作为预付款,预付款到账后供应商订货;货物制作完毕,发货前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0%;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双方进行结算对账,结算对账完成后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5%;留结算总价款的5 %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为1年(自全部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到期后无质量问题无息返还。
2、合格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2.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人的供应商,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效的基本账户证明材料,不被接管或者冻结;
2.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能够开具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或其他证明材料。
2.3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投标期间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http://www.****.cn)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信用中国-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2.4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http://wenshu.****.cn/)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采购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响应登记获取询比文件
3.1凡有意参加本次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7日09时00分至2024年11月12日09时00分(**时间),在“****集团智慧采购平台”(www.****.com)本次招标公告中进行报名,未注册的投标人请先注册入驻,逾期不予受理。报名审核通过后投标人须缴纳招标文件费,缴费审核通过后即可下载询比文件。
3.2报名资料,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供审核:
(1)营****公司公章;
(2)开户****公司公章;
(3)如联系人非法定代表人,须提供联系人的法人授权委托书。
(4)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能够开具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或其他证明材料。
(5)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投标期间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http://www.****.cn)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信用中国-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截图加盖公章
(6)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http://wenshu.****.cn/)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查询截图加盖公章
3.3文件费、保证金缴纳事宜:
(1)文件购买金额以及形式:500元
(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以及形式:柒仟元整(7000.00元)
(3)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3日14时00分
(4)汇款账号:
公司名称:****
企业税号:****0102MA19GTD657
开户银行:浦发银行**开发支行
账 号:650********000000073
注意:
(1)汇款凭证须备注项目编号+标书款/投标保证金。(只接受公对公打款)
(2)请在购买文件及缴纳保证金后留存好的汇款凭证,将凭证截图或照片电子****集团智慧采购平台(www.****.com)上传至相应位置。(汇款时请备注:项目编号+招标文件费/投标保证金)。汇款以后请第一时间跟招标公告中的项目经理/联系人联系,核实到账情况。如需开具发票的,请将开票信息提供给项目经理,未提供开票信息的将默认为无需为供应商开具发票。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3日14时00分(同开标时间)
4.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省****岗区**路171****宾馆四栋)三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集团智慧采购平台(www.****.com)
6.询比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本项目询比文件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地 址:**市**区太阳大道1号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451-****5899
代理机构:****
地址:**省****岗区**路171****宾馆四栋)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186****5585
公告存异监督管理人:韩先生
公告存异监督管理人联系方式:181****03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