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区拟对下列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从即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2-****9963,0512-****8422。
邮箱:****@163.com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精密弹簧、弹片、冲压件生产项目 | **市**镇**水秀路1585号 | **** | ******公司 | 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建设地点位于**市**镇**水秀路1585号,新增年产精密弹簧10吨、弹片5吨、冲压件10吨,同时增加研磨、清洗工艺,扩建后全厂年产精密弹簧20吨、弹片10吨、冲压件20吨、PC网罩喇叭网1吨。 | 1.本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清洗、研磨废水经厂内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研磨工段,不得外排。 2.CNC研磨机废气经设备自带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CNC磨床、数控铣床废气经油雾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执行**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表3标准。 3.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须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4.按“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置,加强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过程的环境管理。本项目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规定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自项目建成投产之日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依法进行申报登记。 | |
2 | 阿慕优(昆****公司PCBA加工项目 | **高新区玉杨路777号21栋 | 阿慕优(昆****公司 | ******公司 | 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建设地点位于**高新区玉杨路777号21栋,年加工PCBA电子产品10万件。 | 1.生活污水接管至******公司****处理厂,****处理厂接管标准。 2.擦拭、焊接、灌胶、涂三防胶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分板废气通过布袋除尘设施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执行**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表2及表3标准。 3.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须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4.按“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置,加强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过程的环境管理。本项目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规定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自项目建成投产之日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依法进行申报登记。 | |
3 | ****公司纸制品加工项目 | **市**镇**路1388号10号房、3号房、9号房 | ****公司 | ****研究所有限公司 | 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建设地点位于**市**镇**路1388号10号房、3号房、9号房,年加工纸制品(瓦楞纸)1.5亿平方米。 | 1.生活污水接管至******公司****处理厂,****处理厂接管标准。 2.制淀粉胶废气经布袋除尘设施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执行**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表3标准。 3.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须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4.按“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置,加强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过程的环境管理。本项目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规定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自项目建成投产之日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依法进行申报登记。 | |
4 | 苏****公司危废减量化和新增抛丸线项目 | **市**镇新塘路583号 | 苏****公司 | ******公司 | 项目总投资50万元,建设地点位于**市**镇新塘路583号,为提高产品质量,增加抛丸工序,并增加无损检验后清洗频次,技改后全厂产品产能不变。 | 1.生活污水接管至******公司****处理厂,****处理厂接管标准。无损检验清洗废水经废液净化机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得外排。 2.抛丸废气经设备自带滤筒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打磨废气经除尘设施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执行**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表2及表3标准。 3.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须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4.按“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置,加强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过程的环境管理。本项目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规定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自项目建成投产之日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依法进行申报登记。 | |
5 | ****公司载带生产项目 | **市**镇汉浦路998号 | ****公司 | **科****公司 | 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建设地点位于**市**镇汉浦路998号,年增产载带620万米。 | 1.本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排放。 2.成型废气依托现有过滤网+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DA003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执行**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表2及表3标准。 3.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须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4.按“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置,加强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过程的环境管理。本项目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规定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自项目建成投产之日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依法进行申报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