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公司报来的《******公司生物科技产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分局初审意见收悉。结合专家技术评审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报告书》结论****分局初审意见。该项目位于**市**区**路28号,租赁**顺鑫****公司厂房,面积约3.43亩,总投资5000万元,一期**发酵车间和后处理车间,二期**发酵车间和后处理车间,项目建成后年产1.5万吨饲料级氨基酸(一期年产0.5万吨饲料级氨基酸,二期年产1.0万吨饲料级氨基酸)。
二、原则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书》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环境保护措施、总量控制方案、环境监测计划进行建设,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进一步优化项目平面布局、主体工程、公用工程、贮运工程及污染防治设施的设计,采用先进的生产设备及高效的污染处理设施,提高清洁生产水平,减少污染物排放。
2、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一期、二期发酵废气经管道收集,通过三级水喷淋吸收装置净化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浓缩废气和罐区废气经管道收集通过碱液喷淋塔装置经净化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DA002)排放,一期、二期喷浆造粒废气经管道收集由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分别通过25m高排气筒(DA001、DA003)排放;颗粒物、硫酸雾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3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氨、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及表2中限值要求。
3、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厂区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规范设置废水排放口。项目车间地面冲洗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污水、废气喷淋吸收废水、碱喷淋吸收废水、清洗废****处理站处理后与生活污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及接管标准后排****处理厂深度处理,达标排放。
4、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源采取合理布局、安装减振消声设施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区标准要求。
5、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固体废物的环境管理,分类收集固体废物。落实危险废物厂内暂存措施和最终处置措施,防止二次污染,危废废物暂存场所建设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规定。废机油、废手套、废抹布需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其他一般固体废物应妥善处理处置。
6、落实《报告书》提出的风险防控措施。储罐区按规范设置围堰,依托厂区已建450m3的自流式事故应急池,落实事故废水自动截断、收集措施,确保事故性废水不直接排入地表水体,初期雨水不排入雨水管网。污染防治设施、设备在检修和故障时,应按《报告书》要求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必要时停止生产,并及时向当地环保部门报告。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部门备案,强化风险意识,建立完善风险防范体系,加强安全管理,杜绝发生污染事故。
7、按《报告书》要求,项目设置50米环境防护距离,环境防护距离内不得建设敏感建筑。工程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保护诉求,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8、落实《报告书》提出的跟踪监测计划,配备必要的分析设备,及时发现和解决项目在建设期、运行期的各种环境问题,确保周边环境功能不降低。
9、若项目的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你公司应严格遵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向我局报告,且待重新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
三、工程建设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各项环境管理、污染防治措施(生态保护措施)应一并落实。项目建成后,必须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制度,在发生实际排污行为前申领排污许可证,并按照有关规定组织竣工环保验收。你公司应按照相关要求落实运营期自行监测计划,主动公开项目环评文件和验收报告,接受社会监督。
四、请**市生态环境****支队****分局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环执法〔2021〕70号)要求,加强对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管,并加强项目施工期环境管理。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分送上述部门,按规定接受生态环境部门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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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23日
抄送:**市生态环境****支队、****分局 ******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公司生物科技产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分局初审意见收悉。结合专家技术评审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报告书》结论****分局初审意见。该项目位于**市**区**路28号,租赁**顺鑫****公司厂房,面积约3.43亩,总投资5000万元,一期**发酵车间和后处理车间,二期**发酵车间和后处理车间,项目建成后年产1.5万吨饲料级氨基酸(一期年产0.5万吨饲料级氨基酸,二期年产1.0万吨饲料级氨基酸)。
二、原则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书》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环境保护措施、总量控制方案、环境监测计划进行建设,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进一步优化项目平面布局、主体工程、公用工程、贮运工程及污染防治设施的设计,采用先进的生产设备及高效的污染处理设施,提高清洁生产水平,减少污染物排放。
2、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一期、二期发酵废气经管道收集,通过三级水喷淋吸收装置净化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浓缩废气和罐区废气经管道收集通过碱液喷淋塔装置经净化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DA002)排放,一期、二期喷浆造粒废气经管道收集由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分别通过25m高排气筒(DA001、DA003)排放;颗粒物、硫酸雾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3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氨、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及表2中限值要求。
3、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厂区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规范设置废水排放口。项目车间地面冲洗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污水、废气喷淋吸收废水、碱喷淋吸收废水、清洗废****处理站处理后与生活污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及接管标准后排****处理厂深度处理,达标排放。
4、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源采取合理布局、安装减振消声设施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区标准要求。
5、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固体废物的环境管理,分类收集固体废物。落实危险废物厂内暂存措施和最终处置措施,防止二次污染,危废废物暂存场所建设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规定。废机油、废手套、废抹布需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其他一般固体废物应妥善处理处置。
6、落实《报告书》提出的风险防控措施。储罐区按规范设置围堰,依托厂区已建450m3的自流式事故应急池,落实事故废水自动截断、收集措施,确保事故性废水不直接排入地表水体,初期雨水不排入雨水管网。污染防治设施、设备在检修和故障时,应按《报告书》要求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必要时停止生产,并及时向当地环保部门报告。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部门备案,强化风险意识,建立完善风险防范体系,加强安全管理,杜绝发生污染事故。
7、按《报告书》要求,项目设置50米环境防护距离,环境防护距离内不得建设敏感建筑。工程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保护诉求,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8、落实《报告书》提出的跟踪监测计划,配备必要的分析设备,及时发现和解决项目在建设期、运行期的各种环境问题,确保周边环境功能不降低。
9、若项目的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你公司应严格遵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向我局报告,且待重新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
三、工程建设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各项环境管理、污染防治措施(生态保护措施)应一并落实。项目建成后,必须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制度,在发生实际排污行为前申领排污许可证,并按照有关规定组织竣工环保验收。你公司应按照相关要求落实运营期自行监测计划,主动公开项目环评文件和验收报告,接受社会监督。
四、请**市生态环境****支队****分局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环执法〔2021〕70号)要求,加强对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管,并加强项目施工期环境管理。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分送上述部门,按规定接受生态环境部门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