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和建设****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受理****龙****电站项目配套110kV升压站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并拟批准。为保证此次许可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 示 期:2024年11月7日-2024年11月13日(5个工作日);
联 系 人:石莉;
联系电话:0516-****0685;
传 真:0516-****0699;
通讯地址:****中心中区东三区456房间(邮编:22101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受理并拟批准的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 ****龙****电站项目配套110kV升压站工程 |
建设地点 | **市**龙**龙东矿西风井 |
建设单位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公司 |
受理日期 | 2024年11月7日 |
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 | 见附件 |
项目概况 | **1座110kV升压站,本期**1台主变,户外布置,主变容量为1×150MVA,110kV配电装置采用户外GIS布置,本期**1回110kV出线间隔。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加强对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环保教育,提高其生态环保意识; (2)施工不新增临时占地,充分利用现有道路运输设备、材料等; (3)开挖的临时堆土应选择合理区域堆放,并采取苫盖措施; (4)合理安排施工工期,避开雨天土建施工; (5)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清理施工现场。 2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设置围挡; (2)施工设备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不集中施工; (3)加强施工管理,文明施工,严格限定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 (4)合理安排高噪声设备施工时段,尽量缩短施工工期; (5)运输车辆进出施工现场应控制车速、禁止鸣笛,减少交通噪声; (6)建设单位应在施工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的噪声污染防治责任,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制定噪声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3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规定,本项目施工期拟采取以下环保措施: (1)施工工地主要道路和操作场地应当用混凝土进行硬化,场内硬化地面、出入口道路无明显积尘,工地四周围墙外侧所管范围环境卫生保持干净; (2)工地四周应设置围挡,围挡应选用金属板材等硬质材料; (3)工地出口应设置车辆冲洗平台,设置配套的排水、泥浆沉淀池,场地特别狭小不具备安装条件的情况下应配备高压水枪进行冲洗,应确保车辆驶离建筑工地前车厢及厢盖外部、底盘、轮胎等处不得粘有污物和泥土; (4)进场施工前建设安装智慧工地系统和围挡喷淋系统,配备洒水车、雾炮等降尘设备,并按要求开启喷淋、洒水、雾炮等降尘设备; (5)全区域使用6针以上防尘网进行覆盖,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在四十八小时内完成清运,未及时清运的在施工工地内临时堆放并采取围挡、遮盖等防尘措施; (6)挖掘机加装喷淋装置,配备小型雾炮等洒水设备,挖掘过程中进行全程跟随洒水或者喷淋; (7)使用商品混凝土及成品砂浆,严禁露天搅拌砂浆、混凝土,砂浆罐应当用硬质材料密封,并在顶部加装喷淋; (8)设置钢筋加工焊接作业棚,禁止露天焊接作业,配备焊烟回收处理装置,禁止焊烟直排; (9)施工所用非道路移动机械应张贴环保标识,尾气排放应符合达标排放要求;使用国家标准车用汽(柴)油,按规定建立用油台账并留存油料采购进货凭证备查,确保使用的油料可溯源; (10)制作并张贴扬尘控制承诺书,制定施工期环境保护制度。 4水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现场设临时沉淀池,施工废水排入去除悬浮物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沉渣定期清理; (2)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临时化粪池,处理后的水定期外运,不外排。 5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1)为避免施工垃圾及生活垃圾对环境造成影响,在工程施工前应做好施工机构及施工人员的环保培训。加强对施工期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的管理,施工期间施工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委托地方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建筑垃圾委托相关的单位运送至指定受纳场地; (2)对项目建设可能产生的土石方,尽量平衡,对于不能平衡的土石方则应外运存放至相关部门指定的位置,不得随意处置; (3)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清理现场,做好后期的恢复工程。 二、运营期 6生态环境 运行期做好环境保护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加强巡查和检查,强化设备检修维护人员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教育,并严格管理,避免对项目周边自然植被和生态系统的破坏。 7电磁环境 (1)110kV升压站110kV配电装置采用GIS设备布置; (2)110kV升压站主变及电气设备合理布局,保证导体和电气设备安全距离,设置防雷接地保护装置,降低静电感应的影响。 8声环境 本项目110kV升压站选用低噪声主变,基础垫衬减振材料,并加强对电气设备的管理维护,减少升压站运营期噪声影响,确保升压站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9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按无人值班设计,日常巡视及检修等工作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处理后的水进行站内绿化或定期外运。 10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1)一般固体废物 本项目按无人值班设计,日常巡视及检修等工作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不外排。 (2)危险废物 升压站内铅蓄电池因发生故障或其他原因无法继续使用需要更换时会产生废铅蓄电池。升压站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变压器油等矿物油应进行回收处理。 建设单位应将产生的废铅蓄电池、废变压器油等危险废物及时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不能立即回收处理的,将暂存在本期**危废舱内,不随意丢弃。危废舱内部地面均做防渗处理,危废分区域堆放,规范设置危险废物责任制公告牌、危险废物标识牌和警示标志,以及包装容器标签,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中的相关要求。 建设单位应依据《**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省危险废物集中收集体系建设工作方案(试行)》(苏环办〔2021〕290号)等管理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在《**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中实时申报危险废物的产生、贮存、转移等相关信息,实施对危险废物的规范化管理。 11环境风险控制措施 升压站运行期正常情况下,变压器无漏油产生。一旦发生事故,事故油及油污水经事故油坑收集后,通过排油管道排入事故油池,最终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不外排。事故油池、事故油坑及排油管道均采取了防渗防漏措施,确保事故油及油污水在贮存过程中不会渗漏。 |
公众参与情况 | 本项目于2024年9月29日在网上http://www.****.com/page219?article_id=271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的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