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驮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灾后恢复及水源涵养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福驮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灾后恢复及水源涵养建****生态环境局以陇环函〔2024〕138号文件批复,建设资金来源为生态环保专项资金,资金已落实到位,招标人为****,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镇唐庄村福驮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
2.建设规模与建设内容:在取水口周边场地换填种植土35cm厚,换填面积:6132m2,定制宣传牌两个,定制界标四个,种植柳树16棵,胸径15cm,播种草籽6132m2, 更换隔离栅1398m, **隔离栅200m, 高度 1.8m。
3.计划工期:60日历天。
4.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在本企业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均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不能为同一人。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不得有在建项目,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以提供的 2022年-2022 年或2021-2023年三个年度的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和良好的社会信誉,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银行具的资信证明;
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省外企业在甘参加投标活动,依据甘建建〔2016〕20号文件规定应当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信息登记。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1月7日8:30—2024年11月11日17:30截止;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单位介绍信、法人委托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此三证已办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建造师资格证书,以上证件均为原件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留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27日10时00分,地点为(****会议室)。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经济信息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联系人:魏宝康 电话:138****6310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万璟辉 电话:199****8075
八、监督部门
****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
202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