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初步设计 | ||
澄清 |
各潜在投标人:
**县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初步设计于2024-10-31 在**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省公共**交易平台(**市)发布了招标公告,现对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疑问作以下澄清/更正,内容如下:
一、原招标文件
1、第一章招标公告“4.投标资格”中“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资质;或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人防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现澄清/更正为: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人防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2、本项目为设计招标内容为建筑设计的方案及初步设计内容,在招标文件评分项的人员架构中,人员的要求超出本项目的服务内容需求,是否能做相应调整。
现澄清/更正为:人员架构不做调整。相关人员符合项目可研报告关于建筑装配式的要求,也符合项目需求内容。
3、招文第31页中【(2)商务部分评分标准“企业获奖”】,该获奖说明“获奖奖项颁发单位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协会、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协会、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协会。同一奖项只计最高一次得分,不能重复得分。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能够发布“设计获奖证书”的部门和社会单位有很多,是否只局限于上述说明的部门和单位。其他土木建****协会颁发的奖项证书是否认可,请招标代理明确。
若提供不了奖项证书,提供官方发布的获奖名单作为证明材料是否也应认可,请招标代理明确。
现澄清/更正为:均认可。若获****协会的,应是指经过国务院民政部****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关奖项证明资料包括获奖证书或其官方网站发布的获奖名单均可以作为证明材料。
4、关于招标文件第4页【2.1项目概况】中概况说明为“本项目占地面积 5796.98 平方米,地上建设 3 栋 19 层 357 套保障性租赁住房及配套设施用房等总建筑面积 27000 平方米;地下一层人防工程 3000 平方米(战临结合)。”
现澄清/更正为:上述问题可理解为在满足招标文件相应条款基础上,保障房套数357套须满足。楼的栋数、楼的层数不做要求,建筑高度、建筑面积、建筑密度、绿化率等按照当地主管部门对该地块用地规划条件相关要求。
注:本澄清更正公告对于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一并修改或补充,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本澄清更正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更正公告为准。由此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单位:****
招标代理:****
日期:2024年11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