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路、导航路、华夏大道围合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第A1-10、A1-11街坊局部地块修改必要性论证报告
用地类别:城市建设用地
用地面积:158400平方米
用地位置:地块位于****北部片区,由**路、**路、领航路和凌烟街所围合街坊内的局部地块。
修改背景:
拟修改地块涉及《******路、导航路、华夏大道围合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该于2019年4月经****管理委员会批复,该规划中,控制A1-10-01、A1-10-02****小学用地;A1-11-01地****停车场用地;A1-11-02地块用地性质为通信用地;A1-11-03地块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根据《********委员会专题业务会会议纪要》〔2024〕15号,为支持项目建设,根据项目实际使用需求,需将第A1-10、A1-11街坊内局部地块用地性质修改为中****幼儿园用地,修改后A1-10-01地块用地性质为中等职业教育用地,A1-10-02****幼儿园用地,A1-11-01地块用地性质为中等职业教育用地。
依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就其修改必要性予以公示:
修改依据:依据《**市城乡规划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机关组织论证,认为确需修改的。
修改内容:
(1****小学用地、社会停车场用地、通信用地、商业用地修改为中****幼儿园用地;
(2)相关控制指标及配套服务设施在满足中****幼儿园用地相关要求的前提下,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方案中具体研究确定。
公示内容:
1.区位图
2.修改前用地规划图
3.修改前A1-10街坊规划图则
4.修改前A1-11街坊规划图则
5.拟修改用地方案
公示日期: 2024年11月6日至2024年12月5日
为确保该规划工作的顺利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按照市委、市政府政务公开的要求,以公开透明、依法行政、规范高效、廉洁公正、强化监督为原则,以实现城乡规划管理工作公开、公正、民主、高效、廉洁、规范为目标,促进城乡规划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不断提高公众参与城乡规划的意识,维护全社会对城乡规划的知情权与监督权,使城乡规划更加科学、合理和规范,保证城乡建设的健康运行,促进**市经济健康持续发展。现将该项目控制性详细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公示,欢迎社会各界对该项目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电话: ****1660(********规划局)
编制单位:**中****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