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我公司自公告日起至2024年11月22日上午10时在池****管理中心产权电子交易平台网络竞价系统对下列标的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基本信息:********人民法院(2024)皖1721民初1900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对**天****公司、**天道新****公司的债权,其中本金****6832.00元,利息980498.97元,保全费28000.00元,总金额****5330.97元(其中利息计算至2024年11月6日)债权转让。
起拍价人民币:****5330.97元,保证金****0000.00元,增价幅度50000.00元(或其整数倍)。
网络竞价保证金缴纳:在电子交易系统竞价申购流程中,按照系统生成的保证金缴纳说明单信息进行缴纳。
二、交易方式:网络竞拍(报名成功即可出价)。交易采用在线报价方式进行(价高者得),报价不统一安排场所,已完成企业信息注册且交易保证金已支付的意向竞买人,自行登****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报价。请意向****公司工作人员联系。
三、竞买人资格要求:
(一)我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
(二)信誉要求:企业法人以及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自然人无严重失信行为,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四、展示时间及联系方式:
1、展示时间:公告之日至2024年11月21日
2、咨询联系电话:133****3495 0566-****879 江女士
五、报名截止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至2024年11月21日下午5时。即日起接受咨询。意向竞买人须按规定在线办理报名手续,并以注册用户本人名义支付交易保证金。****银行柜台划款等方式(不接受现金或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方式)缴纳,须保证足额资金在报名截止前到****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六、其他说明:
1、此项目为在线竞价项目,各意向竞买人须在线完成注册登记后方可参与本项目竞价。请意向竞买人及时关注,若因竞买人未及时关注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2、本次债权转让****人民法院(2024)皖1721民初1900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对**天****公司、**天道新****公司的债权(详见《民事判决书》)。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标的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3、公告下方有《竞买须知》。请竞买人仔细阅读,竞买人决定参与竞拍的,视为对拍卖标的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4、价款的支付期限: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成交公示结束后(无异议)7****公司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并缴纳****公司缴纳拍卖佣金(拍卖佣金:伍万元(¥50000.00),佣金账户:****公司;开户行:****银行秋浦支行;账号:200********910****00026)。
5、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付清拍卖余款及佣金,应及时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并办理相关转让手续。委托人配合买受人办理债权转让,但转让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6、如买受人未能按规**期支付所有价款及办理移交手续,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违约金,不予返还,直接冲抵佣金和成交价款。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同时,按《拍卖法》第 39 条之规定追究违约人责任。如出现违约,双方所涉及的诉讼费、律师费等均由违约买受人承担。竞买未成交的,竞买保证金将在 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不计息)。《拍卖法》第三十九条: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七、拍卖机构:****公司 联系人:江女士 133****3495 / 0566-****879
系统服务咨询方式:0566-****056 QQ:****452621 品茗-许工
八、操作指南
电子交易系统地址:http://114.****.22:8001/cqjy/jmr/index
竞买操作指南:http://114.****.22:8001/cqjy/jmr/help
竞买人账号注册:http://114.****.22:8001/cqjy/register/entRegisterInfo
九、未尽事宜详见附件《竞买须知》、《网络竞价规则》。
****公司
2024年11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