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批准,受****委托,****以拍卖方式交易壹(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新储地[2023]-51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如下表
土地 位置 | 土地面积(m) | 土地 用途 | 使用 年期 | 规划指标要求 | 起始价 (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增价 幅度 |
**县上梅西路与大洋江路交界处西侧、上梅西**侧 | 6522 | 仓储 用地 | 50年 | 容积率<1.0 建筑密度<40% 10%<绿化率<20% | 285 | 285 | 5万元及其整倍数 |
二、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符合拍卖文件要求的,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属联合竞买的,必须出具联合各方共同签署的联合竞买协议。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设有底价,报价以增价方式进行,最终有效报价不低于底价的成交,否则不能成交。
四、本次拍卖交易宗地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交易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11月5日至2024年11月25日,到****405****交易部咨询查阅。
五、申请人可于报名期2024年11月16日至2024年11月25日16时止,****银行柜台办理等方式,将土地竞****银行的“****保证金专户”:
(1****银行****支行
账 号: 191********00079722
(2****银行****公司**兴娄支行
账 号: 185********004662
(3****银行****公司****分行
账 号: 430********059888889
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后,凭银行进账单到****412办公室财务部签字确认到账。申请人凭财务****银行进账单到****405****交易部提交书面申请并填写竞买申请书。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并具备申请条件的,********交易部于2024年11月25日16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并发放《竞买资格确认书》。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24年11月26日15时00分在****举办。
七、其它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竞买申请人自行踏勘现场,审阅交易文件。申购一经受理确认资格后,即视对拍卖交易文件及交易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申请人须对其申购行为及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二)出让总价款全额缴入国库。
(三)竞得人除缴清成交价款外,还须按规定另交相关税费。
(四)竞得人受让土地后,宗地开发建设必须严格按照**县《国有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QY****073)的规划要求实施。
(五)欠缴土地价款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报名参加竞买。
(六)竞得人须按照《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县装配式建筑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新住建联发[2023]1号)文件的要求执行。
(七)联合竞买、竞投协议,协议要规定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
(八)竞得人须在成交公示期届满后一个月内,凭《成交确认书》、缴纳土地价款票据等,到****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过期将不能关联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九)有关本次拍卖的具体事项和要求详见《拍卖须知》。
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四楼
联系电话:0738-****183
******厅举报电话:0731-****1216
****
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