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中心台风“格美”零星水毁修复工程 | ||
品目 | 工程/修缮工程/其他建筑物、构筑物修缮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市 | 公告时间 | 2024年11月07日 11:12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11月08日至2024年11月14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4:00 下午:12:00 至 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县福宁大道帝景公寓D幢103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11月18日 14: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县福宁大道帝景公寓D幢103室 | ||
预算金额 | ¥9.4228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1****6713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县六一七路350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黄先生/183****4876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县福宁大道帝景公寓D幢103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张女士/131****6713 | ||
附件: | |||
附件1 | 华亿获取磋商文件登记表+.doc |
项目概况
****中心台风“格美”零星水毁修复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县福宁大道帝景公寓D幢103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8日 14点3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中心台风“格美”零星水毁修复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4228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4228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服务期限 | 服务要求 | 磋商保证金 |
1 | 1-1 | ****中心台风“格美”零星水毁修复工程 | 1 | 94228 | 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完工。 | 详见第三章“磋商内容及要求” | 0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完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交通部门核发的公路养护工程从业资质二类乙级及以上资质及《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2)、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同时具备有效的公路相关专业(注册建造师专业名称)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附上其注册建造执业师证书、身份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的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供应商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建造师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3)、根据《****财政厅****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的,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证明文件、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4)、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项目,供应商应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①供应商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②****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③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为工程类采购项目,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08日 至 2024年11月14日,每天上午8:30至14:00,下午12:00至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县福宁大道帝景公寓D幢103室
方式:网上购买磋商文件:须在磋商文件购买截止时间前以电汇或转账方式购买,填写《购买磋商文件登记表》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进行书面确认(电汇或转账购买磋商文件的费用到采购代理机构指定的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凭证相关材料发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8日 14点30分(**时间)
地点:**县福宁大道帝景公寓D幢103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18日 14点30分(**时间)
地点:**县福宁大道帝景公寓D幢103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磋商文件账户
开户名称:********公司
账号:1183 7010 0100 0525 33
开户行:****公司****支行
电 话:131****6713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E-mail:****@qq.com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市**县六一七路350号
联系方式:黄先生/183****48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福宁大道帝景公寓D幢103室
联系方式:张女士/131****67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 131****6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