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信息分类:行政许可 |
农业、林业、水利,其他,批复,DOC,其他 | 发文日期:2024-11-04 |
**水利局 | 发布日期:2024-11-07 |
2024-11-04 | 废止日期:|
歙水政函〔2024〕139号 | 关键词:取水许可 |
关于****取水许可的批复 | 有效性:有效 |
****:
你公司报来的《取水许可申请书》和《****取水工程水**论证报告表》(报批稿)及专家审查意见等相关材料收悉。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34号)、《**省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政府令第21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相关材料批复如下:
一、****公司在**狮石乡狮石村坑口采用深井取地下水(井深150米、井径0.2米),作为接待游客、民宿服务及消防等用水水源,深井位于狮****对面公路内侧,水井井位坐标为:东经118°26′20.77″,北纬29°33′30.50″。水源水量和水质满足相关要求,对应的保证率95%。
二、****公司取水工程取水规模为日最大取水量为32.1m3/d,年取水量为1.172万 m3,取水期限为五年。
三、你公司生活污水需经处理达标后排放。
四、你公司应切实做好取水计量设施的日常维护,并按有关规定对计量设施进行检验或校准,保证计量设施正常运行,计量设施受损时,应及时修复,****机关。
五、你单位取得取水许可证后应严格按照批准的年度取水计划取水,做好水质监测工作,确保取水水质符合相关标准,并做好计划用水、节约用水、水**保护等相关工作。
六、你单位取得取水许可证后应按照规定和时间要求登录“用水统计调查直报管理系统”(网址:http://www.****.cn/fw/)填报取用水情况;在每年的12月31日前,登录安****认证中心(网址:http://61.****.80:7004/ahszywssb/myinfo/),填报本年度取用水情况总结和下一年度的取水计划建议。
七、本机关依法对取水许可事项实施监督管理和监督检查时,你单位应积极予以配合,并如实提供相关材料,不得拒绝或者阻碍监督检查人员依法执行公务。
八、在发生重大旱情等特殊情况时,本机关依法作出的限制取水量决定,你单位应当严格执行。
特此批复
项目统一代码: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