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城站房屋设施整治零小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编号: ****]项目的谈判工作已经结束,共有3家谈判响应人递交了谈判响应文件,****小组评审,否决0家谈判响应人的谈判响应文件,推荐了本项目成交候选人,所有成交候选人资格能力条件均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现将成交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4年 11 月 7 日 至2024年 11 月 11 日止),具体如下:
成交候选人 | 第一候选人 | 第二候选人 | 第三候选人 |
谈判响应人名称 | **** | ******公司 | ******公司 |
报价(元) | 627000 | 628000 | 629000 |
综合得分 | 96.67 | 92.28 | 90.23 |
项目经理 | 刘小珍 | 易波 | 潘勇 |
执业证书编号 | 湘243****71177 | 湘243****19663 | 湘243****23268 |
承诺质量目标 | 符合铁路建设标准 | 符合铁路建设标准 | 符合铁路建设标准 |
承诺工期 | 60日历天 | 60日历天 | 60日历天 |
根****集团公司建****办公室关于发布的《小额铁路工程建设项目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建招办函〔2018〕57号)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建设项目管理机构提出异议。采购建设项目管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异议后七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异议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异议供应商对采购建设项目管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建设项目管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集团****管理部门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采购人): ****
联系地址:**省**市**区**一路5号
联系人: 陈帅
联系电话: 0752-****620
招投标监督部门:****公司
联系地址:**市**区环市东路374号20楼
联系电话:020-****1317
联系人:邓工
采购人名称:****
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名:
日期:2024年 11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