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第三号)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第三号)
2024-11-07 11:42 |
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学院2024年度粤菜师傅专业建设项目(二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国匠云****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地址:**市龙****社区稼先路2000号有所为大厦401-04
被投诉人1:****学院(以下称采购人)
地址:**市**工业大道66号
被投诉人2:******公司(以下称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夏楼美盐场2巷14号301 (恒惠大厦)
相关供应商:********公司)
地址:**市******社区兰天路26号桑达工业区404栋3051室
四、基本情况
采购时间:2024年8月8日
投诉人诉称:本****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允许修改评标结果范围内。代理机构处理质疑流程、组织专家核对流程、核对结果处理流程均违规违法。一是代****公司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前提下组织评审专家重新核对投标文件,质疑处理流程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相关规定。****公司客观评分的修改,不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公司为办公设备、办公耗材供应商,并无任何教学设备中标记录,无法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教学仪器供货类项目”业绩。三是代理机构组织专家“重新核对”发现分值评审错误,应属于评审人员未按照采购文件载明的评审方法、评审标准进行评审,本结果变更不符合法律法规,应按无效变更处理。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部分成立。鉴于本项目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行为,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
2024 年11月2日
招标导航更多>>
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环保绿化
医疗卫生
仪器仪表
水利水电
能源化工
弱电安防
办公文教
通讯电子
机械设备
农林牧渔
市政基建
政府部门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