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包1:
**** | **省**市**区吴****花园2号三层 | 2,316,080.00元 | 合计响应报价:****080元 |
采购包1(年度零星修缮服务):
工程类(****)
1-1 | 其他建筑工程 | 年度零星修缮服务 | ****指定地点 | 一年(采购合同双方签订之日起一年),截止日期计算以单个项目签订采购合同补充协议书日期为准,工期以实际为准。 | 年 | 陈广兰 | 闽235********04742 | 2,316,080.00 |
采购人代表: | 朱晓霆 |
评审专家: | 林文凯 、 丘华兰 、 陈晗 、 林骏嵩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以340万元预算为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成交人收取。 中标金额50万元(含)以下,按中标金额的1%收取; 中标金额50-100(含)万元,按中标金额的0.9%收取; 中标金额100-500万元,按中标金额的0.5%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专户:开户名:**** 开户行:****公司****支行 账号:116********0135928。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以转账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清服务费用 。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年度零星修缮服务:2.15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经评审参与响应的******公司未按谈判文件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中二、技术和服务要求的5、技术参数要求(5.1、5.2、5.3、5.4、5.5)提供合同期内任一个月的供货发票或转账凭证,符合性审查不通过,按无效投标处理。其余供应商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均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2、本项目采用统一下浮率形式报价。本项目供应商的报价不作为合同执行价格,评审时的报价只作为获取合同期内单个施工项目合同协议造价和工程结算的下浮率依据,不作为实际结算的合同金额,实际合同金额为本项目的预算金额340万元。
3、成交供应商:****,成交下浮率:31.88%。
名称:****
地址:**省**县南屿镇新南大道156号
联系方式:0591-****6036
2.采购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省**市**区梅柳路66号瑞景大厦1梯1901室
联系方式:0591-****4198、180****0079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郑守秀、吴倩雨、李步市
电话:0591-****4198、180****0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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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