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2024年新增中央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涉及回龙铺镇回龙铺村、丰收村、金旺村、白金村,坝塘镇保安村、油麻田村、沩乌村、金河村,大成桥镇玉新村等8个村,项目建设规模1070.13公顷。(详见附件)
地点及规模
序号 | 地点 | 明细措施 | 主要内容 | 数量(亩) |
1 | 回龙铺镇回龙铺村 | 增施商品有机肥(200公斤/亩) | 结合田块整治精细平整,撒施商品有机肥(200公斤/亩) | 293.33 |
酸性土壤改良(撒播生石灰50kg/亩) | 田块整治撒播生石灰50kg/亩 | 293.33 | ||
非田块整治区撒施商品有机肥(100公斤/亩) | 非田块整治区撒施商品有机肥(100公斤/亩) | 19.348 | ||
2 | 回龙铺镇丰收村 | 增施商品有机肥(200公斤/亩) | 结合田块整治精细平整,撒施商品有机肥(200公斤/亩) | 1409.09 |
酸性土壤改良 | 田块整治撒播生石灰50kg/亩 | 1409.09 | ||
非田块整治区撒施商品有机肥(100公斤/亩) | 非平整区撒施商品有机肥(100公斤/亩) | 2962.88 | ||
3 | 回龙铺镇金旺村 | 增施商品有机肥(200公斤/亩) | 结合田块整治精细平整,撒施商品有机肥(200公斤/亩) | 265.31 |
酸性土壤改良(撒播生 石灰50kg/亩) | 田块整治撒播生石灰50kg/亩 | 265.31 | ||
非田块整治区撒施商品有机肥(100公斤/亩) | 非田块整治区撒施商品有机肥(100公斤/亩) | 1087.46 | ||
4 | 回龙铺镇白金村 | 增施商品有机肥(200公斤/亩) | 结合田块整治精细平整,撒施商品有机肥(200公斤/亩) | 938.56 |
酸性土壤改良(撒播生石灰50kg/亩) | 田块整治撒播生石灰50kg/亩 | 938.56 | ||
非田块整治区撒施商品有机肥(100公斤/亩) | 非田块整治区撒施商品有机 肥(100公斤/亩) | 2034.5 | ||
5 | 坝塘镇保安村 | 增施商品有机肥(200公斤/亩) | 结合田块整治精细平整,撒施商品有机肥(200公斤/亩) | 482.68 |
酸性土壤改良(撒播生 石灰50kg/亩) | 田块整治撒播生石灰50kg/亩 | 482.68 | ||
非田块整治区撒施商品有机肥(100公斤/亩) | 非田块整治区撒施商品有机 肥(100公斤/亩) | 922.33 | ||
6 | 坝塘镇油麻田村 | 增施商品有机肥(200公斤/亩) | 结合田块整治精细平整,撒施商品有机肥(200公斤/亩) | 734.51 |
酸性土壤改良( 撒 播 生 石 灰50kg/亩) | 田块整治撒播生石灰50kg/亩 | 734.51 | ||
非田块整治区撒施商品有机肥(100公斤/亩) | 非田块整治区撒施商品有机 肥(100公斤/亩) | 2810.50 | ||
7 | 坝塘镇沩乌村 | 增施商品有机肥(200公斤/亩) | 结合田块整治精细平整,撒施商品有机肥(200公斤/亩) | 509.92 |
酸性土壤改良(撒播生 石灰50kg/亩) | 田块整治撒播生石灰50kg/亩 | 509.92 | ||
非田块整治区撒施商品有机肥(100公斤/亩) | 非田块整治区撒施商品有机 肥(100公斤/亩) | 378.88 | ||
8 | 坝塘镇金河村 | 增施商品有机肥(200公斤/亩) | 结合田块整治精细平整,撒施商品有机肥(200公斤/亩) | 521.58 |
酸性土壤改良(撒播生石灰50kg/亩) | 田块整治撒播生石灰50kg/亩 | 521.58 | ||
非田块整治区撒施商品有机肥(100公斤/亩) | 非田块整治区撒施商品有机 肥(100公斤/亩) | 319.23 |
1、技术参数要求
(1)生石灰:
1)外观:粉末状产品,无机械杂质,要求粒径<1 mm;
2)质量要求:钙镁氧化物含量>75%,重金属含量镉≤1mg/kg,铅≤100mg/kg,铬≤150mg/kg,砷≤30mg/kg,汞≤2mg/kg;
3)施用方法和注意事项参照规范执行。
(2)商品有机肥:
1)原料:采用以畜禽粪便、秸秆等有机废弃物为原料,进发酵腐熟后制成的商业化有机肥料;
2)外观:外观均匀,粉状或颗粒状,无恶臭,目视、鼻嗅测定;
3)技术指标要求:有机质的质量分数(以烘干基计)≥30%,总养分(N2+P2O5+K2O)质量分数(以烘干基计)≥4%,水分(鲜样)的质量分数≤30%,酸碱度(PH)在5.5-8.5之间,种子发芽指数(GI)≥70%,机械杂质的质量分数≤0.5%;
4)限量指标:总砷≤15mg/kg,总汞≤2mg/kg,总铅≤50mg/kg,总镉≤3mg/kg,总铬≤150mg/kg,粪大肠菌群数≤100个/g;蛔虫卵死亡率≥95%。
5)检测及包装、标识、运输、储存和施用参照本标准及相关技术规程执行。
以上所有技术参数不允许负偏离
三、技术规格:1、技术参数要求
(1)生石灰:
1)外观:粉末状产品,无机械杂质,要求粒径<1 mm;
2)质量要求:钙镁氧化物含量>75%,重金属含量镉≤1mg/kg,铅≤100mg/kg,铬≤150mg/kg,砷≤30mg/kg,汞≤2mg/kg;
3)施用方法和注意事项参照规范执行。
(2)商品有机肥:
1)原料:采用以畜禽粪便、秸秆等有机废弃物为原料,进发酵腐熟后制成的商业化有机肥料;
2)外观:外观均匀,粉状或颗粒状,无恶臭,目视、鼻嗅测定;
3)技术指标要求:有机质的质量分数(以烘干基计)≥30%,总养分(N2+P2O5+K2O)质量分数(以烘干基计)≥4%,水分(鲜样)的质量分数≤30%,酸碱度(PH)在5.5-8.5之间,种子发芽指数(GI)≥70%,机械杂质的质量分数≤0.5%;
4)限量指标:总砷≤15mg/kg,总汞≤2mg/kg,总铅≤50mg/kg,总镉≤3mg/kg,总铬≤150mg/kg,粪大肠菌群数≤100个/g;蛔虫卵死亡率≥95%。
5)检测及包装、标识、运输、储存和施用参照本标准及相关技术规程执行。
以上所有技术参数不允许负偏离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1、服务时间及地点
1.1服务时间:具体以采购人提供为准。
1.2服务地点:项目乡镇村指定地点。
1.3 发货要求:每车货物必须提供出库单,出库单上应有生产厂家、出库日期、批次编号、车辆号码、送货人员等内容;如收货验收人员发现存在数量或质量问题,有权拒收或换货。
五、服务标准:1、产品运输、保险及相关要求
1.1中标人负责产品到施工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做到防潮、防雨、防震。
1.2中标人负责保证货物在没有任何损坏和变质的情况下安全运抵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应承担由于其包装或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货物变质、损坏和丢失的任何责任或费用。
1.3中标人应对提供的货物在交货前及交货过程中的运输、存放、毁损或灭失进行保险投保,负责其派出的服务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1.4 撒施要求:生石灰每亩撒施50kg,商品有机肥:田块整治区域每亩撒施200kg,非田块整治区域每亩撒施100kg,要求均匀撒施到田。
2、验收要求
2.1合同生效后,中标人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将货物运抵项目指定地点后一周内,由采购人相关部门对中标人所交货物依照招标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中标产品有关指标和合同要求进行随机抽样送检,每一个项目乡镇抽取不少于2个样品送检。
2.2投标人在进行供货、验收时必须完全服从合同的规定和决议。
2.3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如由于中标人原因造成的有关检测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3、售后服务
3.1中标人必须提出详细的、操作性强的售后服务服务方案。
3.2技术支持
1)提供7×24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
2)敏感时期、重大节假日提供技术人员值守服务。
六、验收标准:2、验收要求
2.1合同生效后,中标人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将货物运抵项目指定地点后一周内,由相关部门对中标人所交货物依照招标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中标产品有关指标和合同要求进行随机抽样送检,每一个项目乡镇抽取不少于2个样品送检。
2.2投标人在进行供货、验收时必须完全服从合同的规定和决议。
2.3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如由于中标人原因造成的有关检测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七、其他要求:1、服务时间及地点
1.1服务时间:具体以采购人提供为准。
1.2服务地点:项目乡镇村指定地点。
1.3 发货要求:每车货物必须提供出库单,出库单上应有生产厂家、出库日期、批次编号、车辆号码、送货人员等内容;如收货验收人员发现存在数量或质量问题,有权拒收或换货。
2、结算方法
2.1付款人:****。
2.2付款方式:全部货物到货及施撒完结并经甲方或专业检测机构验收合格后,最高可支付至合同金额的60%。结算经甲方审核后最高可付至结算金额95%(结算金额以甲方内审审定的最终金额为准),具体支付金额根据每阶段乙方的实际履约情况由甲方予以最终确定。如乙方在履约过程中存在瑕疵或违约行为,甲方有权根据情况暂缓支付全部或部分结算款项。质保金为结算金额的5%,质保金在项目验收满 1 年后结合伴随服务的情况三个月内付清(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在乙方申请付款前,应当开具合法****财政局、支付局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质保金不计息。(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3、验收单需有监理单位现场负责人及村上负责人签字。
4、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5、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规定及行业标准执行。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