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本项目于2024年11月04日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发布招标文件。现对招标文件做如下澄清:
(一)招标公告“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现更正为:“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应采用1+N模式:①1为联合体主办单位,N为联合体主办单位控股且在**市注册具备法人资格的下属施工企业或者注册地在**市的施工企业;②1为注册地在**市的联合体主办单位,N为施工企业。(备注:1、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2、注册地在**的建筑业企业与区外建筑业企业采用联合体形式参与轨道交通、隧道、综合管廊、大型桥梁项目投标的,联合体诚信综合评价分按最高的企业计取,其余情况,联合体的诚信综合评价分按联合体牵头人的企业认定。 3、/)”;
(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现更正为:“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应采用1+N模式:①1为联合体主办单位,N为联合体主办单位控股且在**市注册具备法人资格的下属施工企业或者注册地在**市的施工企业;②1为注册地在**市的联合体主办单位,N为施工企业。(备注:1、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2、注册地在**的建筑业企业与区外建筑业企业采用联合体形式参与轨道交通、隧道、综合管廊、大型桥梁项目投标的,联合体诚信综合评价分按最高的企业计取,其余情况,联合体的诚信综合评价分按联合体牵头人的企业认定。 3、/)”。
(三)评标办法资格部分“项目经理情况(1)项目经理注册资格:(满分6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的得6分。
(2)项目经理职称:(满分9分)具有中级职称及以上的得9分,具有初级职称的得8分。”
现更正为:“(1)项目经理注册资格:(满分6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的得6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的得5.5分。
(2)项目经理职称:(满分9分)具有高级职称的得9分,具有中级职称的得8.5分,具有初级职称的得8分。”。
(四)评标办法技术部分“项目经理任职资格与业绩、工作经历等(0.0-10.0分):(1)项目经理注册资格(满分5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的得5分。
(2)项目经理职称(满分5分):具有中级职称及以上的得5分,具有初级职称的得4分。
(3)项目经理业绩:/。”
现更改为:“项目经理任职资格与业绩、工作经历等(0.0-10.0分):(1)项目经理注册资格:(满分5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的得5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的得4.5分。
(2)项目经理职称:(满分5分)具有高级职称的得5分,具有中级职称的得4.5分,具有初级职称的得4分。
(3)项目经理业绩:/”。
(五)合同条款及格式“15.3.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
(1)****银行保函、电子保函、保证保险保函、工程担保保函,工程担保保证人应将出具的保函相关信息录入“**建筑市场监管云”平台(http://gxjzsc.****.com),以实现保函查询及验真功能。),保证金额为: 3% ;
(2)发包人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 3 %(不得超过3%)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待缺陷责任期满后返还,是否付息及利息计算方式为: / ;
(3)其他方式:银行转账、电汇或网上支付等形式。
15.3.2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 种方式:
(1)在不缴纳履保证金情况下,按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替代预留质量保证金,保函金额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3)其他扣留方式: 银行转账、电汇或网上支付、****银行保函、电子保函、保证保险保函、工程担保保函)等形式。
现更正为:
15.3.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 (1)或(2)或(3) 种方式:
(1)****银行保函、电子保函、保证保险保函、工程担保保函,工程担保保证人应将出具的保函相关信息录入“**建筑市场监管云”平台(http://gxjzsc.****.com),以实现保函查询及验真功能。),保证金额为: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
(2)发包人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 3 %(不得超过3%)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待缺陷责任期满后返还,是否付息及利息计算方式为: / ;
(3)其他方式:银行转账、电汇或网上支付等形式。
15.3.2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 (2)或(3) 种方式:
(1)在不缴纳履保证金情况下,按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替代预留质量保证金,保函金额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3)其他扣留方式: 银行转账、电汇或网上支付、****银行保函、电子保函、保证保险保函、工程担保保函)等形式。
(六)本项目原投标截止为2024年11月26日09时20分,现更改为2024年11月29日09时20分。
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按照最新的答疑澄清文件制作投标文件。招标文件中涉及以上内容均按此修改。其余条款不变,特此通知。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4年11月 7 日
附件:答疑澄清文件正文.pdf 附件:[****001]**县综合批发市场排水管网改造工程.GXCF 附件:答疑澄清说明文件.pdf 附件:更正公告一.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