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生桥二级电站~隆林双回220kV线路改造工程建设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4********98982XU | 建设单位法人:韦峥 |
粟连丰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壮族自治区**市**区 |
****市**区龙腾路9****供电局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电站~隆林双回220kV线路改造工程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161-输变电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20-D4420-电力供应 |
建设地点: | **壮族自治区**市**县 |
经度:105.36072,105.35944 纬度: 24.78164,24.78022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9-04-29 |
百环辐审〔2019〕7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769 |
16.4 | 运营单位名称:**** |
914********98982XU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914********0841181 | 验收监测单位:广****公司 |
914********130664K | 竣工时间:2023-04-20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5-06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6-06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中国南方电网****公司网站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电站~隆林双回220kV线路改造工程”建设内****电站侧并联改造段线路、220kV隆林站侧并联改造段线路,共2个子工程。建设新天二站~隆林Ⅱ220kV线路,即将原天二站~隆林I、Ⅱ220kV线路(以下简称“原天隆I、Ⅱ线”)并联改造成一回线路运行,形成新天二站~隆林Ⅱ220kV线路(简称“天隆Ⅱ线”)。 (1****电站(简称“天二站”)侧并联改造段线路路径长约1.49km,其中**双回路(单边挂线)线路长约0.95km,利用原220kV天隆I、Ⅱ线导线重新放、紧线,长度为0.54km)。采用单回路、双回路和双回路(单边挂线)混合架设,**塔基1基。 (2)220kV隆林站侧并联改造段线路路径长约为2.25km,**段为线路长约1.8km,**单回路线路总长0.45km,**双回路线路总长1.35km。利用原天隆Ⅰ、Ⅱ线导线重新放、紧线,长度约0.45km。采用单回路、双回路(单边挂线)混合架设,**塔基3基,拆除旧线1.8km,拆除原有塔基5基。 | 实际建设情况:在天二站和隆林站出口段将原天二站~隆林Ⅰ、Ⅱ220kV线路(以下简称“原天隆Ⅰ、Ⅱ线”)并联改造成一回线路运行,形成新天二站~隆林Ⅱ220kV双回线路。 (1)天二站侧并联改造段线路单、双回路混合架设。线****电站220kV隆林Ⅱ构架,终至原220kV天隆Ⅰ线#05塔、Ⅱ线#06塔。改造段线路路径长约1.43km,其中,**单回路线路长约0.515km(原天隆Ⅱ线#04~JB5段);利用原天隆Ⅱ线铁塔更换导线长度约0.479km(天二站~原天隆Ⅱ线#04段,继续使用旧塔,只更换导、地线及光缆); 利用原220kV 天隆Ⅰ、Ⅱ线导线重新放、紧线,长度为0.436km(JB5~原天隆Ⅰ#05段长0.214km,JB5~原天隆Ⅱ线#06段长0.222km)。本改造段**双回路铁塔1基、利用旧塔12基,拆除直线塔1基。 (2)隆林站侧并联改造段线路单、双回路混合架设。线路起自隆林变220kV天隆Ⅱ构架,终至原220kV隆Ⅰ线#64、Ⅱ线#66塔。改造段线路路径长1.756km,其中,**线路长0.974km(隆林变~JB2~JB4段);利用原220kV 天隆Ⅰ、Ⅱ线导线重新放、紧线长度为0.782km(JB4~原天隆Ⅰ#64段长月0.444km,JB2~原天隆Ⅱ线#66段长0.338km)。改造段**铁塔3基,利用旧塔7基,拆除旧线路铁塔5基。 |
本工程实际建成路径采用了可研审批的方案路径,路径走向保持一致,****电站侧线路改造工程改造段线路长1.43km,比可研阶段线路长度减少了0.06km,**塔基数量不变;建成的220kV****电站侧线路改造工程线路长度为1.756km,比可研阶段线路长度减少了0.494km,**塔基数量不变。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一、落实施工期水土保持措施,减少水土流失。做好施工污水的处置,防止造成附近水体的污染。施工完毕,应对施工通道、场地进行植被恢复。 三、施工工地设置硬质围挡,并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建筑土方、工程渣土、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清运;在场地内堆存的,应当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 三、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过程中必须使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尽量避免夜间施工。 四、严格落实防治工频电场、工颊磁场等环保措施,确保线路下方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规定的≤4kV/m和100μt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选线注意避开居民区,经过居民点附近时,应尽可能提高导线对地高度。 五、参照《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第五条中关于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的规定,距建筑物的水**全距离至少5.0m;建****电站及线路周边居民的沟通,宣传必要的辐射科普知识。 | 实际建设情况:均已落实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建设单位要认真落实主体工程与环保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开。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运行。****环保局做好项目建设的环境保护“三同时”监督管理工作。 | 实际建设情况:均已落实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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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本工程不设置施工生活区,施工人员租用附近居民房,生活污水与当地居民生活污水一起处理。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施工人员租用附近居民房,生活污水与当地居民生活污水一起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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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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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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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①工程施工根据图纸合理安排施工顺序,尽量分片开挖、铺设、及时回填,减少施工对土地扰动,减少弃土的临时堆放。 ②为防止基础开挖造成水土流失,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输电线路塔基基础开挖必尽量避开雨天,同时基础的开挖尽量降低其开挖量及对地表土的破坏。进行基础开挖时,采取表土剥离措施,将剥离的表层土堆放于塔基周边,施工结束后将表土重新回填于塔基作为绿化覆土。 ③当部分工程完成后,及时对施工临时用地进行硬化或整治绿化,恢复原有的土地使用功能。 ④基础开挖产生的临时堆土按1:1.5稳**坡堆放,在堆土周边开挖临时排水沟,施工结束后临时堆土回填于塔基,对临时堆土****绿化处理。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①施工单位施工时严格按照图纸合理施工,并及时回填,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现场,无多余弃渣堆放。 ②项目施工时避开雨天天气,仅对塔基处进行开挖,减少了对土地的扰动和破坏。基础开挖时,采取表土剥离措施,同时对开挖的土方采取了彩条布铺垫和密目网苫盖等措施,减少了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将表土重新回填于塔基作为绿化覆土。 ③灌注桩基础产生的泥浆水经固液分离后,进行沉淀处理;当塔基基础施工结束后,及时对塔基处用地周边进行硬化或整治绿化,恢复原有的土地使用功能。经现场调查和水土保持验收方案等相关资料,施工便道、牵张场、料场等临时占地共0.2295hm2,现场调查已进行了植被恢复,无裸露地面,植被恢复较好。 ④本工程施工时按水土保持方案要求在堆土周边开挖了临时排水沟,施工结束后临时堆土回填于塔基,塔基处用地已硬化或绿化,临时用地均进行了草皮、灌木种植绿化,绿化效果良好。 ⑤本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已于2023年11月完成并取得备案,工程施工期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措施,施工完毕后已对施工通道、场地进行植被恢复,水土保持措施落实较好,水土保持措施防治效果明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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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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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①严格落实防治工频电场、工颊磁场等环保措施,确保线路下方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规定的≤4kV/m和100μt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选线注意避开居民区,经过居民点附近时,应尽可能提高导线对地高度。 ②参照《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第五条中关于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的规定,距建筑物的水**全距离至少5.0m;建****电站及线路周边居民的沟通,宣传必要的辐射科普知识。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①建设单位安排人员定期巡线,对线路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线路正常运行。 ②线路采用的金具、附件等均满足规程规范要求。根据验收监测,线路下方地面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的限值要求。选线已注意避开居民区,经过居民点附近时,尽可能提高了导线对地高度。由于民福村的建设规模扩大,环评批复后民福村东侧新增的一处民房位于线路下方,线路跨**侧房角,导线距离房顶最近距离约36m,根据监测,该处敏感点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的限值要求。为防止在国家规定的电力设施保护范围内建房,运行管理单位应对线路沿线进行严密的监控并定期进行检查,以利于共同维护工程安全。 ③导线高度均满足《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的要求,工程设计上已尽量抬高导线对地高度。建设单位对线路周边居民宣传了必要的辐射科普知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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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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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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