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单
**县智慧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子项目“****”-****中心已完成评标,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委员会评审,已推荐中标候选人,现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对评标结果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可在公示期内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应当自受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项目名称 | **县智慧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子项目“****”-****中心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人 | ********集团、****电视台) | 招标代理 | **** | |||||||||||
公示时间 | 2024年11月7日 ~ 2024年11月11日 | |||||||||||||
异议受理单位 | 招标人:********集团、****电视台) | |||||||||||||
联系电话 | 139****7868 | 地址 | **县 | |||||||||||
投诉受理单位 | 行业监管部门:****建设局 | |||||||||||||
联系电话 | 0576-****1566 | 地址 | **县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
中标候选人 | 企业名称 | ****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响应 | |||||||||||||
项目负责人 | 戴鲤骏 | 证书名称 | 二级建造师 | 证书编号 | 浙233********05433 | |||||||||
个人业绩 | / | |||||||||||||
投标报价 | ****195元 | 工期 | 90日历天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中标候选人 | 企业名称 | **市****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响应 | |||||||||||||
项目负责人 | 郑祖军 | 证书名称 | 二级建造师 | 证书编号 | 浙233********19922 | |||||||||
个人业绩 | / | |||||||||||||
投标报价 | ****089元 | 工期 | 90日历天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中标候选人 | 企业名称 | ******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响应 | |||||||||||||
项目负责人 | 张妙星 | 证书名称 | 二级建造师 | 证书编号 | 浙233********14224 | |||||||||
个人业绩 | / | |||||||||||||
投标报价 | ****089元 | 工期 | 90日历天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中标候选人 | 企业名称 | ****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响应 | |||||||||||||
项目负责人 | 张菲菲 | 证书名称 | 二级建造师 | 证书编号 | 浙233********28177 | |||||||||
个人业绩 | / | |||||||||||||
投标报价 | ****089元 | 工期 | 90日历天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中标候选人 | 企业名称 | ****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响应 | |||||||||||||
项目负责人 | 郑旭辉 | 证书名称 | 一级建造师 | 证书编号 | 浙133********37520 | |||||||||
个人业绩 | / | |||||||||||||
投标报价 | ****125元 | 工期 | 90日历天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无效标原因及依据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无效标依据 | ||||||||||||
1 | ****公司、****公司、**铭隆****公司、****公司、****公司、****公司、****公司、******公司、**市****公司、**市****公司、****公司、****公司、台****公司、****公司、****公司、******公司 | 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8技术标、项目负责人陈述和答辩相关要求中“项目负责人陈述和答辩要求”的第(2)点“项目负责人应按通知要求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未按规定参加答辩,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规定,作无效标处理。 | ||||||||||||
2 | ****公司 | 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4在建合同工程的认定及变更证明要求,作无效标处理。 | ||||||||||||
3 | 金****公司 | 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4在建合同工程的认定及变更证明要求,作无效标处理。 | ||||||||||||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盖章):
招标人:********集团、****电视台)
招标代理:****
2024年11月 7日
附件:202********656015扫描件_中标候选人公示单(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