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宁区滇池沿岸重点乡村亮沟村改造提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区滇池沿岸重点乡村亮沟村改造提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详细公告内容
附件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 **区滇池沿岸重点乡村亮沟村改造提升项目 | ||
资金来源: |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 ||
建设规模: | 本项目用地面积4059.00㎡,**村集体用房建筑占地面积1356.02㎡,总建筑面积3163.51㎡,本次人居环境提升整治面积2007.87㎡,道路提升改造695.51㎡。 | ||
公共**交易行业分类: | 其它 | 工程类型: | 设计施工总承包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交易中心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4-11-07 12:00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管理局(0871-****7430) |
备注: | 本项目招标计划已于2023年5月30日发布。 |
建设单位: | **** | 经办人: | 张忠 |
办公电话: | 136****1422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经办人: | 韩溪 |
办公电话: | 韩溪 | 移动电话: | 185****2238 |
标段编号: | **** |
标段名称: | **区滇池沿岸重点乡村亮沟村改造提升项目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4-11-14 23:59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11-28 09:00 |
开标地点: | **开标室1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1019.51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本次招标为设计与具体实施一体化的“交钥匙式”工程,投标人需要对本项目的设计、设备采购与安装总体负责。包括但不限于**区滇池沿岸重点乡村亮沟村改造提升项目的方案设计(含设计必要的勘察服务)、施工图设计、设施采购安装、施工、竣工验收等工程总承包内容,并对承包范围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设计部分:**区滇池沿岸重点乡村亮沟村改造提升项目内容所需的施工图设计及施工过程中的深化设计、****设计所需的相关专题报告,现场指导与监督、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跟踪服务(含施工图设计、同时所有的设计文件的设计深度须通过相关部门的评审和审查、配合业主报批、专家咨询、资料收集和施工过程、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跟踪服务及相关后续服务等工作内容)。 (2)建筑物(构筑物)施工:完成**区滇池沿岸重点乡村亮沟村改造提升项目的施工,直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交付使用、工程资料归档,协助办理工程建设相关行政审批等服务和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3)设备材料采购: 完成项目施工所需的设备、材料采购工作。所采购的设备、材料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强制标准及规定。涉及国家强制采购节能(节水)产品的承包方必须采购节能(节水)产品,非国家强制采购节能(节水)产品的,优先采购环保标志、节能(节水)产品。 2.5标段划分:本项目设1个标段。 2.6质量要求: 设计成果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设计规范及技术要求,并满足甲方要求。施工质量符合设计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2.7造价控制要求:工程总承包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做好造价控制工作,在达到项目建设目标、效果的同时,保证设计概算不超可研投资估算、施工图预算不超初步设计概算、工程结算不超过施工图预算。因总承包单位勘察、设计、施工工作不到位、失误等非招标人原因导致的造价超标部分,招标人将不予支付。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亮沟村范围内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联合体要求: |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除满足本公告要求的资质外,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须达到本公告第3.1-3.7条规定要求。 ②联合体牵头单位须为本项目的施工单位。 ③本项目仅接受2家以内(含2家)申请人组成的联合体报名参加投标。 ④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⑤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最终以联合体协议书中规定的工作内容确定资质要求; ⑥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⑦联合体成员须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⑧为方便投标工作,网上投标报名工作由牵头单位办理。 |
资质要求: | 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 (1)建筑行业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2)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1)项目经理:项目经理为本建设项目的工程总承包总负责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当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工程专业),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项目经理应为申请人本单位(或联合体成员)人员,须提供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设计负责人:具备中级职称,拟派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应为申请人本单位(或联合体设计方)人员,并提供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 (3)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不允许作任何更换(如发生不可抗力因素时,征得招标人书面同意可做更换)。项目经理和设计负责人,不得由同一人兼任,须提供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等主要管理人员。 |
业绩要求: | 无 |
其他: | 3.2财务要求 投标人应当财务状况良好,具备上年度(2023年或2022****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2024****公司提供2024年的财务报表。 3.3业绩要求 无。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该部分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后1小时内组织查询,将查****委员会。 (2)投标人应提供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承诺: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投标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出具承诺函。 3.5项目经理及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 (1)项目经理:项目经理为本建设项目的工程总承包总负责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当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工程专业),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项目经理应为申请人本单位(或联合体成员)人员,须提供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设计负责人:具备中级职称,拟派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应为申请人本单位(或联合体设计方)人员,并提供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 (3)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不允许作任何更换(如发生不可抗力因素时,征得招标人书面同意可做更换)。项目经理和设计负责人,不得由同一人兼任,须提供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等主要管理人员。 3.6施工机械设备要求 自行配置,须具有该项目相应的能力。 3.7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按行业规定自行配置,须具有该项目相应的能力。 3.8其他要求 (1)申请人(或联合体所有成员)须是合法注册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除满足本公告要求的资质外,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须达到本公告第3.1-3.7条规定要求。 ②联合体牵头单位须为本项目的施工单位。 ③本项目仅接受2家以内(含2家)申请人组成的联合体报名参加投标。 ④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⑤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最终以联合体协议书中规定的工作内容确定资质要求; ⑥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⑦联合体成员须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⑧为方便投标工作,网上投标报名工作由牵头单位办理。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否 |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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