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公司的委托,本代理机构对其2024年免冲洗CTP版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2024年免冲洗CTP版采购项目
本项目所属行业:工业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代理编号:HNZT-2024ZF276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预算:本项目采用单价上限招标,年度内总结算金额不超过****000.00元,最终以中标单价×实际采购数量进行结算。
采购项目内容与数量:
其他说明:无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复印件;
(4)投标人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复印件。
(5)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2并提交以下资格证明材料: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提供下列材料: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复印件。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复印件。(近3个月是指2024年8月-10月)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单位或投标单位依法登记的分支机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近3个月是指2024年8月-10月)
(4)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或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参选单位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注明。
(5)其他说明:根据《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10号)相关规定,供应商凭《投标人资格声明》(格式附件3-1投标人资格声明(格式))参与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三、特定资格条件:无
四、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五、说明:
5.1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5.2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投标(★):
(1)有一项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交的;
(2)提供不符合要求或虚假资格证明文件的;
(3)资格证明文件过了有效期的;
(4)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未加盖投标人公章的。
5.3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5.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5.6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11 月 07 日起至 2024 年 11 月 14 日止,每日上午09:00时到12:00时,下午14:00时到17:00时(**时间,双休日/节假日除外),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身份证原件到********开发区麓龙路199****中心(标志麓谷坐标)A栋0804号)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套,现金缴纳,售后不退。
6.2招标文件及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采购人对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晚报网(https://www.****.com/)上发布,敬请投标人自行留意,恕不另行通知。
6.3本项目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即 2024 年 11 月 07 日起至 2024 年 11 月 14 日。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 2024 年 11 月 28 日 14:30 (**时间)。
开标时间: 2024 年 11 月 28 日 14:30 (**时间)。
开标地点:****开发区麓龙路199****中心(标志麓谷坐标)A栋0804号
八、质疑和投诉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应在购买采购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本代理机构提出。如对质疑答复有异议,****管理部门投诉。
采购人名称:****、******公司
联 系 人:潘先生
电 话: 0731-****5715
地 址:**市**区晚报大道267号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开发区麓龙路199****中心(标志麓谷坐标)A栋0804号
联 系 人:吴彦、李玥
电 话:0731-****9668、152****94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