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 | 分 类: | 拟作出的审批意见 |
发布机构: | ****环境局**分局 | 成文日期: | 2024 年 11 月 07 日 |
标 题: | 2024年11月7****环境局**分局关于****捷顺家具表面处理项目等1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 发布日期: | 2024 年 11 月 07 日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内容概述: | 2024年11月7****环境局**分局关于****捷顺家具表面处理项目等1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捷顺家具表面处理项目等1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7日-2024年11月8日(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市市民之家二楼7号窗口
邮 编:2615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联系电话 |
1 | 捷顺家具表面处理项目 | **省**市**市夏庄镇夷安大道与龙和街交汇处东 | **** | ******公司 | 项目属于**项目,建设内容为该项目位于**省**市**市夏庄镇夷安大道与龙和街交汇处东一百米1386号。租赁刘**个人厂房,购置新设备进行建设。占地面积45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利用原有车间1000平方米,进行家具表面喷漆处理项目的建设。新购置自动化环保喷漆生产线等设备11台/套。其工艺流程:半成品白茬-喷漆-晾干-检验-包装-入库。该项目总投资估算为300万元,环保投资20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废气:有组织废气:喷漆产生的颗粒物和VOCs经水帘+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P1排放,刷木蜡油和晾干(含喷漆晾干和木蜡油晾干)工序产生的VOCs经同一套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P1排放;打磨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P2排放;无组织废气:未被收集的废气采取车间密闭等措施无组织排放。 二、废水: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外运堆肥,全厂无外排废水。 三、噪声: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源采取减振、消声、隔声等措施,有效降低了噪声污染。 四、固体废物: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有:生活垃圾、木屑、废机油、废活性炭、漆渣、废过滤棉。 木屑外售综合利用; 废机油、废活性炭、漆渣、废过滤棉暂存于危废库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五、环境风险:制定详尽可行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建设应急事故废水导排系统(应急管网、切换装置等)。 | 053****09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