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境局依法对****铁桶、塑料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意见进行信息公开。
公开时间:2024年11月7日—11月13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铁桶、塑料桶生产项目
二、建设地点:**市祥芝镇湖西村鑫盛路6号****开发区
三、建设单位:****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市新****公司
五、项目概况:
****铁桶、塑料桶生产项目选址于**市祥芝镇湖西村鑫盛路6号****开发区,租赁**省****公司土地及其配套已建厂房作为生产经营场所,本次改扩建项目在现有塑料桶生产线中新增丝印工艺,同时添加购置涂布线、印刷线、覆膜线等用于铁桶生产,年新增生产铁桶540万个。改扩建后全厂生产规模为年产铁桶540万个、塑料桶500万个,项目总投资150万元。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地表水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改扩建后项目注塑机、吹塑机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燃气烘房花铁架清洗废液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处理厂统一处理。因此,项目建设对周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2、大气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改扩建后项目拟对4#厂房涂布、印刷、覆膜、燃气烘房、调墨房区域采取单独密闭隔间负压措施,同时在燃气烘房上方设置直连式集气管道,在涂布线、印刷线、覆膜线、调墨作业点上方设置帷幕式集气罩,RTO天然气燃烧废气在密闭燃烧机内进行收集,废气经集气收集后一并引至1套蓄热式焚烧炉TA001处理,最后在风机作用下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改扩建后项目拟对2#厂房注塑、吹塑、丝印、调墨房区域采取单独密闭隔间负压措施,并在注塑机、吹塑机、半自动丝网印刷机及调墨作业点上方设置帷幕式集气罩进行废气收集,废气经集气收集后引至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2处理后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改扩建后项目拟在3#厂房粉末喷涂及制罐线焊接工序旁配套移动式粉尘净化器,废气经集气收集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于车间内部。项目废气污染物均可做到达标排放,因此,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3、声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改扩建后项目通过对高噪声源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避免因设备运转不正常时造成的厂界噪声升高。因此,在项目正常生产过程,厂界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不会发生噪声扰民现象。
4、固体废物影响及处置措施
改扩建后项目金属边角料、冲裁过程塑料边角料、废转印纸、移动式粉尘净化器收集的尘渣经分类收集后存放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外售相关厂家回收利用;注塑、吹塑过程塑料边角料经收集破碎后回用于生产;废擦拭布、废活性炭、废机油、废印刷版、原料空桶按相关规定进行收集、暂存、管理,并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定期处置;花铁架清洗废液不在厂区贮存,收集后即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在落实好各项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后,本项目固体废物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七、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网上公示,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均未接收到有关项目的群众反馈意见。
八、****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建设单位承诺:建设单位落实环保措施承诺链接
九、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十、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0595-****1217
地址:****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362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