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宁波枢纽梅山铁路专用线执法记录仪
询价单编号
****
采购类型
标准订单(单次采购)
期望收货日期
2024年11月11日 --
询价时间
2024年11月07日 14:08
联系人
付费后可见 澄清与公告(0)
报价截止时间
2024年11月10日 14:59
联系电话
付费后可见
价格有效期
2024年11月07日 -- 2025年01月07日
采购要求
报价要求
需要报含税价发票需要包含运费报价需要包含运费不允许对询价单部分物料报价不允许供应商报价可改数量
收货地址
** ** **市**区 柴桥街道中铁十局项目部
发票要求
增值税专票(不限开具方)
交易方式
账期支付(确认收货后180天内结算)
支付方式
个人支付宝、企业支付宝、网商银行融易收(对公转账) 补充说明描述
郑重提醒:请供应商仔细阅读询价单详情后(上文和下文),严谨报价。乱报价者我们会向**里巴巴举报,且拉入供应商黑名单!谢谢**。
一、收货相关信息:
(1)产品要求:买方按国家现行标准验收,如质量不合格,产生所有费用均由卖方承担。
(2)到货时间:按要求。
二、报价要求:(1)在报价有效期间,供应商可多次报价及调整报价,以最后一次确认报价为准。该报价为到站交货价。(2)该报价为结算确认固定单价,交易确认后卖方不能以任何理由提出涨价要求。如违反列入不合格供应商名单!
三、供应要求:(1)产品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材料到达现场随货附产品质量保证书、合格证、检测报告、发票。(根据实际要求提供)(2)货到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进行签单确认,验收不合格的产品,我方有权退货,所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供应商承担。(3)货到现场后在使用过程若发现质量问题直接做退货处理并由商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四、结算要求:
(1)结算采用一票制结算,卖方开具发票。具体开票信息以买方出具的有效开票信息为准。在未收到发票情况下不付款。
(2)本次采购为中铁十局网络集中采购,****中心统一支付,货到工地验收合格后由支付宝“确认收货”将货款划拨至供应商账户,不接受预付款等任何形式的结算方式。
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乙方未履行向甲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等合同约定的义务除外),甲方对逾期付款部分从宽限期满的次日起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
在逾期付款发生时,乙方仍应履行合同义务。如因本工程业主逾期付款导致甲方逾期付款的,甲方不向乙方承担逾期付款违约责任。
五、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进行诉讼。
物料清单
1 | 执法记录仪 | 海康威视/DSJ-HIKN1A1/32G/GLE(C) (Wifi 4G) | 2台 | GA/T947.2-2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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