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潭村柑桔山场招标
大四方【2024】徐字17号
经****研究决定,将大潭村柑桔山场招标进行公开招标,现就招标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情况:大潭村柑桔山场招标,该地块位于大潭村石际“八字垅”柑桔场,承租年期:30年。
二、项目标的:标底价约70亩30年,合计80000元,按壹仟元的整数倍加价投标,价高者得。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凡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均可参与。
四、进场押金: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元),在开标现场以现金形式提交,中标后进场押金直接转为合同款(多还少补),未中标者当场退还。
五、中标者需在7个工作日内与招租人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交清中标款项。中标方若未按约定履行,招标人不予以退还进场押金。
1、该项目招标代理费1200元由中标人支付。
六、进场押金缴纳时间:2024年11月19日09点30分前(开标截止时间前)。
七、中标人须知:
1、在承包期间,如发生安全事故,中标人应负全部责任。中标人必须管好四至范围面积,不得被他人侵占,如有发现,中标人必须报告招标人如未报告,招标人有权处罚中标人每亩 3000 元;中标人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等行为可自主经营。
2、成本费用:一切成本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3、国家税费:由****政府以上的金、费等)
4、对意外问题的处理协定:中标人应注意安全生产作业,如发生一切工伤、伤亡、森林火灾等意外事故,中标人负全部责任,招标人不负任何责任。招标人应维护中标人的正常生产如发生****基地破坏,招标人协助处理,情****机关处理。
5、违约责任:中标人反悔合同、中途不包,招标人没收中标人已缴的承包款,对中标人所投入的一切费用等概不负责,并终止合同,另行发包;招标人如无故推翻合同,除退还中标人的承包款外,并赔偿历年来的一切经济损失。如遇国家征用,双方**协商。
6、招标人有权过问、监督中标人经营中的情况,发现问题,中标人应及时处理。
7、承包期限叁拾年满后,迹地归还招标人,中标人不得以任何借口侵占迹地。
八、评标方式:采取明标暗投方式,标底价约70亩30年,合计80000元,按壹仟元的整数倍加价投标,由招标人和代理机构现场对所有合格投标人报价进行唱标,以出价最高者中标。
九、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为2024年11月7日—2024年11月13日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30分,下午 15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时间,下同)。具备相应经济能力的单位或独立承担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报名。报名时各投标人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到**********服务中心招投标窗口报名。
十、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9日09点30分准时开始,各投标人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和进场押金准时参加。
十一、开标地点:**市徐墩镇农机站一楼会议室;
招标人:****
地 址:**省**市徐墩镇大潭村大潭90号
电 话:135****3275
联系人:郑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
地址: **省**县古峰镇国宝路99号御景华庭A幢1201室
电话: 173****6106
联系人: 郑女士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政府
联系电话:0599-****5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