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机关零星应急维修服务项目(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鸠****社区**苑小区7号楼2单元302室
成交金额:92%(费率)
四、评审专家名单:
何飞凡、王奇、陶孝军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成交价×1.2%,计算结果低于3000.00元按3000.00元支付。若招标(采购)项目没有成交金额的(如项目只确定费率、单价,且无法计算成交金额的),按 5000 元计算。
收费金额:5000.00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2、无效投标单位:无;
3、成交单位业绩:无。
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书面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书面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招标内容提出质疑或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九华南路
联系方式:0553-****8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官陡街道金浩**新街6号楼5层
联系方式:187****9387、139****01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芸
电话:187****9387、139****0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