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梅花尚苑小区复工续建及附属工程绿化分包
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县梅花镇
1.2 工程规模:栽植榉树、丛生乌桕、绿篱等苗木,具体详见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为****650.39元。投标人按招标人提供的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进行同比下浮,下浮率不得低于11%。中标人最终结算价=建设单位最终审**算价*(1-中标下浮率)。
1.3 工 期:70日历天。
1.4 质量要求:合格
1.5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按工程进度分期支付工程款,施工期间完成工程量的50%时付至合同价款的30%,完成工程量的80%时付至合同价款的50%,工程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80%,工程结算价经审核后付至最终审**算价的97%,绿化养护期结束后无质量问题按最终结算价无息付清余款(绿化养护期2年)。
备注:1、中标人最终结算价=建设单位最终审**算价*(1-中标下浮率)。
2、苗木成活率保证 100%,如有苗木死亡,必须按照规格补植。
1.6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县梅花尚苑小区复工续建及附属工程绿化分包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合理低价法。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4.3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园林绿化、风景园林、园林、园艺、林业或植保专业等)的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如职称专业不能体现出园林绿化相关专业,请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或毕业证书,以评审专业或毕业证专业为准);
4.4 其他条件:
4.4.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4.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4.4.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4.4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4.4.5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4.4.5.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c、同时在其他企业担任了法定代表人。
4.4.6 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能够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养老或医疗保险凭证。
4.4.7本项目不接受失信被执行人参加投标。
4.4.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4.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08日 09:00至2024年11月11日 17:30领取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招标文件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2领取方式:微信获取,微信号130****3528。请扫描以下资料发至代理: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携带法人代表证明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②营业执照复印件。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2日15:00;
6.2 开标地点:**丽景二期4#楼一楼会议室。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 **县**丽景苑**4#楼
联系人: 刘欢
电话:151****3299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广场
联系人:赵文娟
电 话:130****3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