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比亚迪锂离子电池项目(一期)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4********777079L | 建设单位法人:何龙 |
黄智超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市**区临空产业园天湖路7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比亚迪锂离子电池项目(一期)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77-电机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电线、电缆、光缆及电工器材制造;电池制造;家用电力器具制造;非电力家用器具制造;照明器具制造;其他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841-C3841-锂离子电池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临空产业园天湖路7号 |
经度:114.29056 纬度: 30.76627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10-18 |
武环**审〔2022〕32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4********777079L001U |
2019-12-16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00000 |
6000 | 运营单位名称:**** |
914********777079L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君邦****公司 |
914********422574W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1202MA487XTQ7L | 竣工时间:2023-10-31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10-1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1-06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41010rsmou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项目性质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12GWh/年 | 实际建设情况:6GWh/年(一期) |
企业为应对市场变动,将12GWh/年的产能分为两期各6GWh/年进行建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1)锂离子电池生产工艺 锂离子电池生产工艺主要包含有前、中、后三个阶段。前段工艺主要布置在1号厂房1-1车间中,包括正负极配料、涂布、烘干、压片(辊压)和分切等工序;中段工艺主要布置在1号厂房1-2车间中,包括叠片、装配、检测、烘烤、注液、浸润和化成等工序;后段工艺主要布置在1号厂房1-3车间中,主要为封口与分选工序。 (2)PACD工艺 主要工艺流程简述: ①扫码检测②保护包装③模组组装④焊接⑤电池包体组装⑥检测⑦包装入库 (3)铝壳生产工艺 ①制管②爆破力测试③去内毛刺④整形切口⑤去壳口毛刺⑥打标⑦清洗烘干⑧氦检⑨包装 (4)售后维修工艺 ①领入②拆箱③外观检验④静态测试⑤拆盖⑥更换物料⑦出货测试⑧加盖⑨包装出货 (5)机加工艺 ①检验②机械加工③检验④装配⑤检验⑥包装入库 | 实际建设情况:(1)锂离子电池生产工艺 锂离子电池生产工艺主要包含有前、中、后三个阶段。前段工艺主要布置在1号厂房1-1车间中,包括正负极配料、涂布、烘干、压片(辊压)和分切等工序;中段工艺主要布置在1号厂房1-2车间中,包括叠片、装配、检测、烘烤、注液、浸润和化成等工序;后段工艺主要布置在1号厂房1-3车间中,主要为封口与分选工序。 (2)PACD工艺 主要工艺流程简述: ①扫码检测②保护包装③模组组装④焊接⑤电池包体组装⑥检测⑦包装入库 (3)铝壳生产工艺 ①制管②爆破力测试③去内毛刺④整形切口⑤去壳口毛刺⑥打标⑦清洗烘干⑧氦检⑨包装 (4)售后维修工艺 ①领入②拆箱③外观检验④静态测试⑤拆盖⑥更换物料⑦出货测试⑧加盖⑨包装出货 (5)机加工艺 ①检验②机械加工③检验④装配⑤检验⑥包装入库 |
生产工艺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1)涂布烘干废气通过3套冷凝+高塔吸收回收设施处理后由3根32m高排气筒排放。(2)1号厂房注液化成和电池烘烤废气 通过1套高塔喷淋+干式过滤+两级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后由18m高排气筒排放。(3)针刺实验废气通过干式过滤+两级活性炭处理后与IQC实验废气共用同一根排气筒排放。(4)IQC实验废气通过碱液喷淋塔后由17m高排气筒排放。(5****处理站臭气通过碱液喷淋+活性炭吸附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6)锅炉废气采用低氮燃烧工艺,2台蒸汽锅炉与2台导热油炉废气通过同一根18m高排气筒排放。(7)投料、分切、焊接等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除尘器处理+车间回风净化处理后无组织排放。(8)食堂油烟通过油烟净化器净化后由食堂楼顶排气筒排放。 (9)生产废水在****处理站,生产废水、锅炉排水、冰水站排水等通过架空管****处理站,与生活污水完全隔绝;废气处理废水和设备清洗废水首先经预处理系统处理后进入综合废水池,实验废水、地面清洗废水、铝壳清洗废水和锅炉废水生产废水进入综合废水池,综合废水池后废水经UASB+缺氧+厌氧等处理后由DW001排放;冰水站排水、纯水站排水由对应收集池收集后经DW001排放。****处理站总处理能力约为800m3/d。生产废水经处理后通过厂区生产废水总排口DW001排放到市政污水管网。(10)生活污水 厂区雨污分流,依托厂区现有污水收集管网收集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统一通过厂区现有污水排放口DW002排放至市政污水管网。 (11)在厂区东侧**危废仓作为危险废物暂存间,建筑面积约720.00m2。在厂区东南侧**3号厂房,其一层作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建筑面积约4649.60m2。 | 实际建设情况:(1)通过3套冷凝+高塔吸收回收设施处理后合并到1根20m高排气筒排放。(2)1号厂房注液化成和电池烘烤废气 通过1套高塔喷淋+干式过滤+两级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后由18m高排气筒排放。(3)针刺实验废气通过干式过滤+两级活性炭处理后与IQC实验废气共用同一根排气筒排放。(4)IQC实验废气通过碱液喷淋塔后由17m高排气筒排放。(5****处理站臭气通过碱液喷淋+活性炭吸附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6)锅炉废气采用低氮燃烧工艺,2台蒸汽锅炉与2台导热油炉废气通过同一根18m高排气筒排放。(7)投料、分切、焊接等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除尘器处理+车间回风净化处理后无组织排放。(8)食堂油烟通过油烟净化器净化后由食堂楼顶排气筒排放。 (9)生产废水在****处理站,生产废水、锅炉排水、冰水站排水等通过架空管****处理站,与生活污水完全隔绝;废气处理废水和设备清洗废水首先经预处理系统处理后进入综合废水池,实验废水、地面清洗废水、铝壳清洗废水和锅炉废水生产废水进入综合废水池,综合废水池后废水经UASB+缺氧+厌氧等处理后由DW001排放;冰水站排水、纯水站排水由对应收集池收集后经DW001排放。****处理站总处理能力约为800m3/d。生产废水经处理后通过厂区生产废水总排口DW001排放到市政污水管网。(10)生活污水 厂区雨污分流,依托厂区现有污水收集管网收集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统一通过厂区现有污水排放口DW002排放至市政污水管网。 (11)在厂区西北侧**危险废物暂存间,建筑面积约767.39m2。在厂区东南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建筑面积约4930m2。 |
(1)NMP废气排气筒。考虑到32m高、直径0.85m条件下,排气筒建设难度和风险较高,在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排气筒均高于周边200m范围内的建筑物3m以上的条件下,将排气筒合并,同时位置挪到车间东北侧。(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危险废物暂存间:根据实际建设情况对暂存间面积和位置进行了优化并增大了面积。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1、加强施工期环境教育与管理。按照文明施工、清洁生产 要求,制定并落实施工期环境管理措施,杜绝违章作业,严格控 制工地扬尘污染,降低施工过程扬尘、污水、噪声、固体废物等 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严格落实雨污分流措施,规范建设排污口。生活污水和食堂废水分别经化粪池和隔油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氮、总磷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后通过厂区生活污水总排口****处理厂;生 ****处理站处理后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2间接排放标准,其中氟化物满足《污 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后通过厂区生产废水总排口****处理厂,尾水排入府河。 3、严格落实各项废气治理措施。项目涂布烘干废气应通过冷凝+高塔吸收设施处理后从排气筒外排,电池烘烤废气、注液化成废气和电池质检废气通过高塔喷淋+干式过滤+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从排气筒外排,针刺实验废气通过干式过滤+两级活性炭吸附后与经碱液喷淋塔处理后的IQC实验废气一同从排气筒外排,确保项目以上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5相应标准限值要求,氟化物、氯化氢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相应标准限值要求;锅炉废气应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处理后从排气筒外排,颗粒物、二氧化硫和烟气黑度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燃气锅炉要求,氮氧化物排放执行武政规〔2022〕10号相关要求;污水处理站恶臭应经密闭收集后通过碱喷淋+活性炭处理后从排气筒外排,恶臭污染物排放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相应标准限值要求;食堂油烟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屋顶油烟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排放应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相应标准限值要求;正极、负极投料粉尘应通过对应滤筒除尘器+车间回风系统处理,焊接废气、激光打标废气、分切废气应通过对应集气罩收集、除尘器处理后经车间回风系统处理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6中现有和**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后无组织外排。各排气筒高度应满足规范要求,并具备污染物监测采样条件。加强车间通风换气,严格控制项目废气无组织排放,确保厂界及厂区内废气无组织排放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中表A.1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4、严格落实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选用优质、低噪声生产设备,加强噪声源优化布局,落实减振、消声、隔声措施,加强设备管理,定期维护、保养设备,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5、严格落实各项固体废物处置措施。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类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处置措施。危险废物应按照《报告表》要求建设规范化的临时储存场所,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妥善处置,运输时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6、根据《报告表》**生防护距离测算结果,项目1号厂房、2****处理站应设置100m卫生防护距离,防护距离内不得建设居民住宅、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建筑。 7、必须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其它环境管理与污染治理措施。 | 实际建设情况:1、加强施工期环境教育与管理。文明施工、清洁生产要求,实施了施工期环境管理措施,杜绝违章作业,严格控制工地扬尘污染,降低施工过程扬尘、污水、噪声、固体废物等 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严格落实雨污分流措施,规范建设排污口。生活污水和食堂废水分别经化粪池和隔油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氮、总磷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后通过厂区生活污水总排口****处理厂;生 ****处理站处理后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2间接排放标准,其中氟化物满足《污 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后通过厂区生产废水总排口****处理厂,尾水排入府河。 3、严格落实各项废气治理措施。项目涂布烘干废气应通过冷凝+高塔吸收设施处理后从排气筒外排,电池烘烤废气、注液化成废气和电池质检废气通过高塔喷淋+干式过滤+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从排气筒外排,针刺实验废气通过干式过滤+两级活性炭吸附后与经碱液喷淋塔处理后的IQC实验废气一同从排气筒外排,确保项目以上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5相应标准限值要求,氟化物、氯化氢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相应标准限值要求;锅炉废气应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处理后从排气筒外排,颗粒物、二氧化硫和烟气黑度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燃气锅炉要求,氮氧化物排放执行武政规〔2022〕10号相关要求;污水处理站恶臭应经密闭收集后通过碱喷淋+活性炭处理后从排气筒外排,恶臭污染物排放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相应标准限值要求;食堂油烟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屋顶油烟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排放应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相应标准限值要求;正极、负极投料粉尘应通过对应滤筒除尘器+车间回风系统处理,焊接废气、激光打标废气、分切废气应通过对应集气罩收集、除尘器处理后经车间回风系统处理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6中现有和**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后无组织外排。各排气筒高度应满足规范要求,并具备污染物监测采样条件。加强车间通风换气,严格控制项目废气无组织排放,确保厂界及厂区内废气无组织排放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中表A.1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4、严格落实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选用优质、低噪声生产设备,加强噪声源优化布局,落实减振、消声、隔声措施,加强设备管理,定期维护、保养设备,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5、严格落实各项固体废物处置措施。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类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处置措施。危险废物应按照《报告表》要求建设规范化的临时储存场所,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妥善处置,运输时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6、根据《报告表》**生防护距离测算结果,项目1号厂房、2****处理站应设置100m卫生防护距离,防护距离内不得建设居民住宅、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建筑。 7、落实了报告表中提出的其它环境管理与污染治理措施。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12.79 | 0 | 0 | 0 | 12.79 | 12.79 | |
0 | 2.226 | 18.863 | 0 | 18.863 | -16.637 | -16.637 | |
0 | 0.251 | 1.886 | 0 | 1.886 | -1.635 | -1.635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51000 | 0 | 0 | 0 | 51000 | 51000 | / |
0 | 1.774 | 3.716 | 0 | 3.716 | -1.942 | -1.942 | / |
0 | 1.608 | 8.629 | 0 | 8.629 | -7.021 | -7.021 | / |
0 | 0.182 | 3.451 | 0 | 3.451 | -3.269 | -3.269 | / |
0 | 2.033 | 19.403 | 0 | 19.403 | -17.37 | -17.37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处理站 | 《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 | 在****处理站,生产废水、锅炉排水、冰水站排水等通过架空管****处理站,与生活污水完全隔绝; 废气处理废水和设备清洗废水首先经预处理系统处理后进入综合废水池,实验废水、地面清洗废水、铝壳清洗废水和锅炉废水生产废水进入综合废水池,综合废水池后废水经UASB+缺氧+厌氧等处理后由DW001排放;冰水站排水、纯水站排水由对应收集池收集后经DW001排放。 ****处理站总处理能力约为800m3/d。生产废水经处理后通过厂区生产废水总排口DW001排放到市政污水管网。 | 一期项目生产废水排放口氟化物排放浓度能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标准限值,其他污染物排放浓度均能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2间接排放标准限值。 | |
2 | 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 | 厂区雨污分流,依托厂区现有污水收集管网收集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统一通过厂区现有污水排放口DW002排放至市政污水管网。 | 生活污水排放口pH、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动植物油的排放浓度均能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限值,氨氮、总磷可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B级标准限值。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涂布烘干废气处理设施 | 《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 | 通过3套冷凝+高塔吸收回收设施处理后合并到1根20m高排气筒排放。 | 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5中锂离子电池行业排放标准、厂区生产车间外VOCs无组织浓度可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要求 | |
2 | 电池烘烤废气、注液化成废气和电池质检废气处理设施 | 《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 | 由2套高塔喷淋+干式过滤+两级活性炭吸附后经18m高DA003、DA009排气筒排放 | 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5中锂离子电池行业排放标准、厂区生产车间外VOCs无组织浓度可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要求 | |
3 | 实验废气处理设施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针刺实验废气经1套干式过滤+两级活性炭吸附后与经1套碱液喷淋塔处理的IQC实验废气一同经15m高DA004排气筒排放 | 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要求 | |
4 | 锅炉废气处理设施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 | 采用低氮燃烧技术+18m高DA005排气筒排放 | 锅炉废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燃气锅炉标准和《****政府关于印发**市2022年改善空气质量攻坚方案的通知》(武政规〔2022〕10号)要求 | |
5 | 污水处理站恶臭废气处理设施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 | 收集后由1套碱喷淋+活性炭处理后经15m高DA006排气筒排放 | 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要求 | |
6 | 正极、负极投料废气处理设施 | 《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 | 经对应滤筒除尘器+车间回风净化系统处理后排放 | 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6中现有和**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 |
7 | 焊接废气、激光打标废气、分切废气处理设施 | 《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 | 经对应集气罩收集、除尘器处理后在通过车间回风净化系统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 可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6中现有和**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噪声治理设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基础减震、墙体隔音、距离衰减等降噪措施 | 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采取分区防控措施,项目危废仓、危化品仓、污水处理站、NMP回收区、废水收集沟、事故水池等为重点污染防治区,1号厂房、2号厂房、废料仓、成品仓、售后维修部、4号厂房、5号厂房等为一般污染防治区,除重点污染防治区和一般污染防治区外的其他区域,包括食堂、厂区道路等为简单污染防治区。重点污染防治区防渗层的防渗性能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10-7cm/s;一般污染防治区防渗层的防渗性能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简单污染防治区,仅进行一般地面硬化。 | 采取分区防控措施,项目危废仓、危化品仓、污水处理站、NMP回收区、废水收集沟、事故水池等为重点污染防治区,1号厂房、2号厂房、废料仓、成品仓、售后维修部、4号厂房、5号厂房等为一般污染防治区,除重点污染防治区和一般污染防治区外的其他区域,包括食堂、厂区道路等为简单污染防治区。重点污染防治区防渗层的防渗性能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10-7cm/s;一般污染防治区防渗层的防渗性能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简单污染防治区,仅进行一般地面硬化。 |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一般固体废物交由厂家回收利用或交由物资回收单位回收处理,危险废物定期交有资质单位无害化处置。 | 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一般固体废物交由厂家回收利用或交由物资回收单位回收处理,危险废物定期交北控城市环境****公司无害化处置。。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1 | 1.配备完好的消防以及事故应急系统。 2.**1座事故应急池,有效容积800m3。 3.根据《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七条规定“建设单位制定的环境应急预案或者修订的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应当在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按照本办法第十五条的要求,向建设项目所在地受理部门备案。” | 1.配备完好的消防以及事故应急系统。 2.**1座事故应急池,有效容积800m3。 3.根据《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七条规定修订了突发环境事件环境应急预案,并完成了备案。”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环保搬迁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区域削减
总量替代具体来源于******公司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减排量,2021年**区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项目减排量。本项目化学需氧量排放量2.963吨/年,氨氮排放量0.296吨/年,总量具体来源于2021****处理厂化学需氧量、氨氮减排量。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总量替代具体来源于******公司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减排量,2021年**区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项目减排量。本项目化学需氧量排放量2.963吨/年,氨氮排放量0.296吨/年,总量具体来源于2021****处理厂化学需氧量、氨氮减排量。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功能置换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其他
1、建设单位应根据企业的规模和特点,设置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委员会和环境管理专职或兼职部门等。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应配备管理人员,负责公司的环境管理。对项目实施过程环境保护措施落实进行监督,对项目产生的污水、噪声、固体废物等的处理防治设施运行状况进行监督、维护和检修,对环境风险控制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2、建设单位应建立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制度,落实相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明确工作职责,真实记录污染治理设施运行、自行监测和其他环境管理等与污染物排放相关的信息,并对环境管理台账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规范性负责。为便于携带、储存、导出及证明排污许可证执行情况,环境管理台账应按照电子化储存和纸质储存两种形式同步管理,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 3、建设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要求申请排污许可证,不得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企业实际运营过程中将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9号)相关要求填报排污许可、定期更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信息公开等具体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1、建设单位根据企业的规模和特点,设置了环境保护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公司的环境管理。对项目实施过程环境保护措施落实进行监督,对项目产生的污水、噪声、固体废物等的处理防治设施运行状况进行监督、维护和检修,对环境风险控制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2、建设单位建立了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制度,落实相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明确工作职责,真实记录污染治理设施运行、自行监测和其他环境管理等与污染物排放相关的信息,并对环境管理台账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规范性负责。为便于携带、储存、导出及证明排污许可证执行情况,环境管理台账应按照电子化储存和纸质储存两种形式同步管理,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3、建设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建设单位按照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要求申请了排污许可证。企业实际运营过程中将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9号)相关要求填报排污许可、定期更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信息公开等具体要求。 |
/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 |
/ |
/ |
/ |
/ |
/ |
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招标导航更多>>
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环保绿化
医疗卫生
仪器仪表
水利水电
能源化工
弱电安防
办公文教
通讯电子
机械设备
农林牧渔
市政基建
政府部门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