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亦庄季峰集成电路高质量公共服务平台项目
**亦庄季峰集成电路高质量公共服务平台项目
建设地点:地盛东路1号院2幢1层101室
公示时间:2024-11-07至2024-11-13
受理时间:2024-10-31
项目概况:本项目****开发区地盛东路1号院2幢1层101,建筑面积800m2。建设单位拟投资6800万元,购置设备,搭建集成电路高质量公共服务平台,用于集成电路失效分析和材料分析。建成具备国内领先优势的集成电路失效分析****实验室,为华北地区的集成电路及相关领域客户提供一站式的综合解决方案。项目建成后,为华北地区集成电路行业及领域相关客户带来服务,预计年检测量6500次。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1、废气:实验过程中的**、解剖分析工序将有实验废气产生,废气以挥发性有机物、酸性废气为主,废气通过通风橱收集后通过管道引至位于楼顶的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处理后经2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2、废水:目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纯水制备废水、实验器皿后道清洗废水、研磨清洗废水。****园区化粪池处理。项目设置一套两级沉淀池污水沉淀系统,研磨废水先通过一级沉淀池进行处理,处理后与纯水制备废水、实验样品及器皿后道清洗废水一并排入二级沉淀池进行进一步沉淀处理,处理后生产废水与处理后生活污水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至****集团****处理厂进行进一步处理。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加装消声器,建筑物隔声。4、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包括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生活垃圾分类暂存于生活垃圾桶,由市政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回收部门;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回收处置。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公众参与情况:无
联系人:姜荣
联系电话:137****9222
环评单位名称:**水木****公司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及属于本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利害关系人,可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咨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情况。
审批部门:****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邮政编码:100176
邮寄地址:荣华中路15号5层
传真电话:****9723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亦庄****公司
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400MADM24T82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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