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与国家级媒体开展2024—2025年度宣传工作的采购公告
****与国家级媒体开展2024—2025年度宣传工作的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
**省**市**市
发布日期:2024-11-07 14:09
项目编号: XZP202****700150
项目名称: 与国家级媒体开展2024—2025年度宣传工作
建设单位:****
招标条件
与国家级媒体开展2024—2025年度宣传工作(招标项目编号:****),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 详见采购文件 |
范围 | 与国家级媒体开展2024—2025年度宣传工作; |
投标人资格要求
详见采购公告内容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 2024-11-07 09:30 至 2024-11-14 16:00 |
获取方式 | 详见采购公告内容 |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 2024-11-19 13:30 |
递交方式 | 现场递交 |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 2024-11-19 13:30 |
开标地点 | **市**区平泷路251****广场A座1610室 |
其他
****受****的委托,就其与国家级媒体开展2024—2025年度宣传工作相关活动在国内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响应单位前来报名参加。 一、采购项目概况 1、磋商编号:**** 2、采购项目:与国家级媒体开展2024—2025年度宣传工作 3、采购预算: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00元) 4、采购需求: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5、服务期限:1年。 二、磋商响应单位投标资格要求: A、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B、合格磋商响应单位的特殊资格要求:无 注: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C、合格磋商响应单位的需提供的报名材料如下: 1.磋商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报名投标的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注:欢迎符合条件的响应单位前来报名。所有报名材料均需加盖响应单位公章,封面注明响应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如有伪造或虚报,则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取消该单位的报名或投标资格。 三、磋商采购文件发售信息: 1、报名方式:本项目接受现场及报名网上报名,网上报名邮箱:****@qq.com (1)现场报名地址:**市**区平泷路251****广场A座1610室; (2)报名联系电话:0512-****6997/180****8932; 2、报名截止时间:自磋商采购文件发出之日起至2024年11月14日 每天09:30-16:00(**时间、节假日除外); 3、售价:本套磋商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售后不退; 4、交款方式:现金或转账。 四、磋商响应文件份数: 1、磋商响应文件份数: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份数为一份,副本份数为二份;电子档投标文件一份。 2、电子档投标文件包含投标文件中的所有内容,电子档含盖章版PDF扫描件文稿,存储在U盘等存储介质中,单独密封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U盘等存储介质不退还。 五、磋商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1、磋商响应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4年11月19日13:00-13:30整 **时间 2、接收截止时间 :2024年11月19日13:30 整 **时间 3、接收地点:**市**区平泷路251****广场A座1610室 4、接收人:**** 六、磋商时间: 1、磋商时间:2024年11月19日13:30 整(**时间) 2、磋商地点:**市**区平泷路251****广场A座1610室 七、答疑问题提交截止时间: 1、本次招标采取书面答疑方式,磋商响应单位应在法律规定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递交至****,在截止时间后不再接受任何答疑内容,如未提交,视为无疑问。 八、成交服务费: 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成交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服务费。其收取标准按预算金额100万元以内1.5%、100万元~500万元以内1.1%、500万元~1000万元以内0.8%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并支付成交服务费。 九、磋商保证金: 1、保证金数额: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00) 2、保证金必须采用现金在磋商截止时间前使招标代理机构收到(现金放在信封密封好) 3、出现以下情况,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收供应商递交的投标(响应)文件: 1)到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没有提交投标(响应)保证金; 2)提交的投标(响应)保证金的形式、数量不满足采购文件的要求。 4、磋商保证金的退还: 未中标(成交)供应商的投标(响应)保证金,由代理机构在评审、谈判或磋商活动结束后,当场退还;中标(成交)供应商的投标(响应)保证金,在中标(成交)服务费缴纳后的5个工作日内退还。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1)响应单位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响应单位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单位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响应单位与采购人、其他响应单位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现场踏勘:由磋商响应单位自行至项目现场踏勘,踏勘现场费用由磋商响应单位自行承担;未勘察现场的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现场情况为由,向甲方提出任何条件。 十一、联系事项: 1、采购人:**** 联系人:张敏 联系电话:0512-****0675 2、采购代理人(机构):**** 地址:**市**区平泷路251****广场A座1610室 联系人:殷涛霞 电话:0512-****6997 3、发布本次采购有关信息的媒介:在**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上发布。 4、公告期:本磋商采购文件公告期为公告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 2024年11月7日
监督部门
/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报业大厦13楼
联系人:张敏
电话:0512-****067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
地址:**市**区平泷路251****广场A座1610室
联系人:殷涛霞
电话:0512-****6997
电子邮件:****@qq.com
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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