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展示中心****停车场及周边环境整治工****发展局****发展局****展示中心****停车场及周边环境整治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容改发投资字[2024]7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 项目名称:****中心****停车场及周边环境整治项目 2.2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省雄**区容****展示中心周边。 2.3 建设规模及内容:总占地面积约26358.17㎡。****中心北侧停车场、足球场及绿化种植占地面积约为19080㎡;绿建中心西侧及南侧绿化占地面积约1914㎡;****中心南侧道路整治面积为 5364.17㎡。建设内容为:1.****中心****停车场、足球场****停车场与足球场**配套设施有给排水管道、照明灯等);2.****中心西侧及南侧绿化种植;3.****中心南侧道路整治:4.****中心及周边设置景观提升装置小品。 2.4 本项目总投资:****406.45元。 2.5 计划工期:5个月 2.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 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需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
3.1.3业绩要求:/
3.1.4信誉要求:①本项目对被雄**区 / 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投标人不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②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③本项目对近2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④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达到 / 次或累计罚款 / 元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⑤本项目对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政府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6)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a.投标人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b.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c.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d.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e.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监理人;f.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g.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h.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i.投标人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雄**区投标资格;j.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k.投标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l.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m.****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n.****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o.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p.近一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q.投标人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r.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以因拖欠工资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为准);s.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咨询服务(前期咨询资料成果对潜在投标人全部公开的除外);t.投标人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上述法律法规禁止情形的评审方式为公开承诺制,接受社会监督。若发现存在上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严格遵守“谁主张、谁举证 ”原则的前提下可通过“交易平台”在“投诉与答复 ”菜单中采用数字 CA 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3.1.5其他要求:无
3.1.6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1-08 00:00至2024-11-28 09:29(**时间,下同),登录通过 CA 数字证书登录“雄**区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com/xapr/trading)(以下简称“交易平台 ”)的“电子招标项目”菜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2 投标人按5.1款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先在“交易平台”按该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进行用户注册和 CA 数字证书办理,已完成注册和 CA 办理的投标人不必重复操作。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1-28 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先将编制完成的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再登录“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反馈上传结果和时间,递交时间即为系统反馈结果时间。逾期未完 成上传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该投标文件并自动对其关闭;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系统将自动拒绝并提示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雄**区公共**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com/)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开标形式: 远程开标 (远程开标/现场开标)开标地点: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只需远程登录****交易中心远程不见面开标系统及直播系统参加开标仪式。登录直播系统时,****公司简称+姓名。如采用远程开标形式投标人需登录“交易平台-开标系统”,具体操作可参考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其他说明:请投标人至少在开标前1天通过“交易平台”中“我的投标项目”菜单的【电子标环境检测】按钮对开标时使用的电脑进行环境检测和环境部署,并确保检测通过;开标前一个小时通过交易平台-我的投标项目中找到本项目,并进入开标系统;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已到并且招标代理编辑完成不见面邀请后,投标人可根据页面下方的直播链接和邀请码,进入直播参与开标,无需提前下载应用程序,网页观看即可。投标人应及时进入直播系统,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相关说明及注意事项10.1 “交易平台”的注册、CA数字证书申请及绑定、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加密与上传等各环节的操作手册详见“服务平台”或“交易平台”公布的相关操作手册。10.2 开标以投标人上传至交易平台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为准。10.3 投标人在开标时须使用IE浏览器,打开设置,在Internet选项中,添加信任站点:https://kb.****.com、https://www.****.com。开标时投标文件解密时间,限定在招标人发出解密要求后30分钟内完成,如所有投标人都已完成解密,招标人可提前结束解密环节进入下一环节。10.4 因投标人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忘记CA登陆密码、CA数字证书发生故障或用错、未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因招标人原因或系统发生故障等,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标时间。10.5 若投标人已申请多个CA数字证书,请注意使用差别,确保制作的投标文件和开标解密时使用的CA数字证书是一致的,否则造成解密失败的,由投标人负责。 10.6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非正常情况,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上传。10.7 电子招标项目无关注环节,下载招标文件时需先填写项目联系人和电话(仅第一次下载文件时会进行填写,请保证填写无误后再进行提交)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节点状态显示已发布,已下载则完成了文件获取操作,不会影响后续查看澄清答疑文件以及投标。注:如进行了保证金子账号获取或递交投标文件操作后需在【我的投标项目】中找到该项目进行其他操作。10.8 CA数字证书在投标文件加密至开标解密过程中,证书必须在有效期之内,此过程期间如进行续费、变更等任何业务办理,都将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10.9投标人请至少在开标前1天通过“交易平台”中“我的投标项目”菜单的【电子标环境检测】按钮对开标时使用的电脑进行环境检测和环境部署。10.10在投标文件制作过程中,支持docx(office2010及以上版本)和pdf两种格式导入,建议导入pdf格式。10.11为保证投标文件编制质量以及系统稳定性,请尽量将投标文件控制在400M以内。投标文件制作完成签章时需进行转换,等待时间较长,请投标人在该阶段耐心等待,不要进行任何操作。10.12 制作投标文件时请检查分级目录是否齐全,文件制作完成后请打开HBT格式的投标文件进行检查。10.13如遇操作相关问题可咨询招标人或者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电话:0312-****113、0312-****633。10.14 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版本号同招标文件编制时使用的版本号7.8.2014.3120,投标人从****交易中心网站下载相对应的电子投标编制工具即可打开招标文件,若出现技术问题请咨询电话:0312-****113、0312-****633。10.15(1)潜在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在法定时限内行使异议或者投诉的权利。①异议应当通过“交易平台”在“异议与答复”菜单采用CA数字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提出(开标异议除外),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解密完成后在“交易平台-开标系统”的“异议”菜单中在线提出。异议受理的联系方式:联系人:张一涵联系电话:186****5722电子信箱:****@qq.com通讯地址:****开发区**十二路首创禧悦里25幢A座16层②本项目行政监督部门:****发展局,电话:0312-****532。(2)异议应当以异议书形式提交,提出异议应当符合下列规定:①异议书应当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有效的联系方式。异议处理对接人非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还应由该单位为对接人出具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②异议书应当包含异议人的名称、地址、电话、邮箱、日期等基本信息及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有效线索、证明材料、相关请求及主张;③开标现场未提出相关异议或已经投标人确认的事项,开标后不得就同一事项提出异议;④已经做出明确答复,无新的事实证据的,不得就同一事项提出异议;⑤异议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当同时提供简体中文译本。外文与简体中文译本不一致的,以简体中文译本为准。⑥不满足本条要求的不予受理。(3)异议人撤回异议的,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人撤回异议的,视为该异议无效,异议程序自然终止,异议人不得以同一理由再次提出异议。(4)被质疑人须配合招标人对异议事项进行核查。被质疑人无正当理由拒绝配合调查的,招标人有权取消被质疑人中标资格,****委员会提出的候选人排序依次确定其他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依法重新招标。10.16该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及“分散”评标。10.17雄**区公共**交易服务平台已于2024年5月11日启用**省统一市场主体库,雄**区公共**交易服务平台需使用**省平台主体库账号及密码进行登录,请各申请人及时关注雄**区公共**交易平台通知公告《关于雄**区公共**交易服务平台启用**省统一市场主体库的通知》至少在开标前一日进行新区平台登录及账号绑定相关工作。如有问题可拨0312-****124进行咨询。10.18此项目使用雄**区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此平台不收取费用。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异议应当通过“交易平台”在“异议与答复”菜单采用CA数字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提出(开标异议除外),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解密完成后在“交易平台-开标系统”的“异议”菜单中在线提出。异议受理的联系方式:联系人:张一涵联系电话:186****5722电子信箱:****@qq.com通讯地址:****开发区**十二路首创禧悦里25幢A座16层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发展局
电话:0312-****532
电子邮箱:****@163.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此项目使用雄**区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此平台不收取费用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 | |
地址: | **省**市**县**镇奥威路118号 | 地址: | **省**市**区槐安东路158****广场 |
邮编: | 071700 | 邮编: | 050000 |
联系人: | 阴雪峰 | 联系人: | 李博飞、陈学进、张一涵 |
电话: | 0312-****065 | 电话: | 186****5722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126.com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银行****公司**文景路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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