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汽车销售、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
为贯彻落实10月10日商务部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视频会精神和10月29日省商务厅召开全省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推进会要求,****商务局关于征选**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参与企业的补充通知,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充政策
1.旧车当有车牌,旧车登记持有人与新购车不是同一
人也可以参加以旧换新。
2.合规企业合规产品不局限于工信部发布的白名单。
3.已经登记挂牌的,包括挂临牌的电动自行车,超标电
动自行车可以参加以旧换新。
4.个体户和小微企业均可参加以旧换新,不限制必须为一般纳税人,但必须有对公账户且能开具正式发票。
二、有关要求
参与活动回收拆解企业资质条件
1.在**县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商务部门核准的报废车辆拆解资质或蓄电池回收资质的企业,企业有经过培训、具备一定专业技术知识的回收人员。具备“反向开票”资格;
2.无不良记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2020年以来无类似活动违法违规记录,资信良好;
3.须对回收的废旧电动自行车,从回收、储存、转运、
分拣、拆解开展全链条跟踪,确保废旧电动自行车进入正规拆解渠道。
三、申报材料
1.参加**市以旧换新活动申请表;
2.参与**市以旧换新活动承诺书;
3.营业执照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品牌经销商需获得品牌企业授权承诺函(回收拆解企
业不提供);
5.各汽车、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以旧换新活动方案。
四、报名方式
1.企业申请。拟参加**市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的企业,在11月11日前,分类别将相关申报材料逐一盖章,并扫为电子版,连同纸质版报送至县商务经合局市场建设股。
2.初审核查。由县商务经合局对企业报送材料和资质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商务局。
3.复查审核。市商务局对报名企业资质进行复查审核后,
列入参加**市消费品活动名单并公示。
五、注意事项
1.参与活动的销售企业不得提供虚假信息或者设置虚假交易骗取补贴资金,不得利用补贴政策倒买倒卖补贴产品。如存在哄抬价格、套取奖补等违规违法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参与活动的资格,并追回补贴资金,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2.本次活动实行属地监管制,所有参与企业要接受县商务和经合局监管,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安全风控主体责任。
3.请辖区内优质企业参与活动,于11月11日前将相关资料报送至县商务经合局进行备案,逾期不再追加。
联系人:雷江波联系电话:0913-****5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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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