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磋商项目编号:****
二、磋商项目名称:**市石璜镇雅璜、溪西等村文化礼堂LED大屏及配套设施采购项目
三、项目内容: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元) | 简要规格 描述 | 备注 |
1 | **市石璜镇雅璜、溪西等村文化礼堂LED大屏及配套设施采购项目 | 1 | 项 | 296000 | 详见采购需求 |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
1、时间:2024年11月7日至2024年11月17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分,下午2:30至4:30分(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2、地址:****(**市兴旺街288-20号7楼)。
3、获取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报名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上材料须真实有效,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六、磋商截止时间与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4年11月18日14时30分(**时间)。
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8日14时30分(**时间)。
3、开标地点:****(**市兴旺街288-20号7楼)。
七、磋商保证金:
无
八、其他事项:
供应商认为招标/采购文件、招标/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
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组织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招标/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采购文件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九、联系方式
1.采购方名称:****
地址:**市石璜镇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 :138****8515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市兴旺街288-20号7楼)
联系人:谢工
联系电话:134****07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