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树社区大**出租招租公告 | |
2024-11-07 15:02 | |
大树社区大**出租 招租公告 为了社区集体资产**能够充分进行利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由****委托****,****社区大**出租进行公开招租。 一、本次招租共一个标的物招租,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物位置:****社区。 2、标的物概况:大**1个,面积约4亩。 3、标的物所有权人:****。 二、租赁年限 租赁期限:租赁期三年,租金一年一付 (起始日期以租赁合同的约定为准)。 三、招租底价及租金 1、招租底价为人民币4000.00元/每年,竞租人每次必须在招租底价基础上考虑加价,每次加价幅度不得低于人民币50.00元/每年,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四、竞租保证金 1、人民币小写1000.00 元/每年,大写壹仟元整。竞租人于竞价时间截止前以电汇、转账、网银和现金的方式提交到**县大树****公司,并由招租人开具竞租保证金收据。 2、未竞租成功的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退还竞租保证金;竞租成功者签订合同后5日内,退还竞租保证金,保证金不计利息。 五、竞租方式 采用公开招租,现场竞价方式,最终以出价高者为竞得人。 六、竞租人资格要求 竞租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境内企事业法人、个体工商户或自然人等,且具有良好的资信,无不良信誉记录,近3年未发生重大经济纠纷,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租,本次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竞租。 七、特别申明 1、因不可控力因素或国家集体需要等原因需将该标的物收回、调换时,出租方提前书面通知承租方,承租方无条件交还,出租方按实际租用时间清算租赁费。 2、按照“遵纪守法,合法经营”的原则,为确保周围民房居住、经营环境,要求承租方不得从事噪音、污染大、扰邻的经营活动,不得存放、销售对周边环境和房屋及附属设施有腐蚀、污染和破坏的有害物品,不得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经营活动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符合城镇管理、市容环保及治安管理的要求。 3、承租方应保证现有标的物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标的物原状,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改变现有标的物状况,不得进行拆除、改建、加建其他建筑物。严禁乱搭乱建。 4、在租赁使用期间内必须确保村民农田用水需求。 5、在租赁期间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四包由承租人负责。 6、在租用期内由承租方缴纳税金,出租方不承担税金。 八、报名事宜 1、公告时间:2024年11月7日至2024年11月16日。 2、 报名时间: 2024年11月7日至2024年11月16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 3、报名地点:****。 报名时自然人须提交身份证;企事业单位单位须持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申请人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个体工商户须持营业执照、经营者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申请人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九、竞价时间及地点 1、竞价时间:2024年11月18日下午16:00时。 2、报名地点:****。 十、招租文件的获取 1、 请申请人于2024年11月7日至2024年11月16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到****报名及购买招租文件。 2、招租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00元,售后不退。 十一、费用承担 竞租人准备和参加竞价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十二、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人民政府网(http://www.****.cn/****人民政府****办事处公告栏、****公告栏及该标的物附近显著位置粘贴公示。 十三、联系方式 出 租 方: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联 系 人: 赵思旺 电 话: 138****3579 招标代理机构:****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联 系 人: 王** 电 话: 159****488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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