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福建康峰新材料有限公司等公司排污权核定情况公示
****关于福****公司等公司排污权核定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2024-11-07 15:23
根据《****政府关于全面实施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的意见》(闽政〔2016〕54号)、《**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指标核定管理办法(试行)》(闽环发〔2014〕12号)、《关于进一步明确排污权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闽环保财〔2017〕22号)等相关规定,现对公司排污权核定情况予以公示,接受公众监督,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7日至2024年11月13日(7天),监督电话:****620。
企业名称 | 项目 | 化学需氧量 | 氨氮 | 二氧化硫 | 氮氧化物 |
**邵****公司 | 初始排污权 | 2.871t/a | 0.22t/a | 0t/a | 0t/a |
南****公司 | 初始排污权 | 3.70t/a | 0.37t/a | 4.125t/a | 7.937t/a |
福****公司 | 初始排污权 | 23.547t/a | 2.355t/a | 0t/a | 0t/a |
****
2024年11月13日
相关公告
招标导航更多>>
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环保绿化
医疗卫生
仪器仪表
水利水电
能源化工
弱电安防
办公文教
通讯电子
机械设备
农林牧渔
市政基建
政府部门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