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4-11-07 15:27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洞金矿选矿厂建设工程环境影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7日-2024年11月1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51-****1099****生态环境厅环评处)
0851-****7058****政府****中心B1区生态环境厅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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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550002
序号 |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1 | ******洞金矿选矿厂建设工程 | **省**南州**市回龙镇**洞金矿工业场地内 | **** | 贵****公司 | ******洞金矿选矿厂为**项目,属于**洞金矿采矿工程配套项目,选址位于**省**南州**市回龙镇**洞金矿工业场地内。**洞金矿选矿厂建设内容包括原矿仓、粉矿仓、转运站、磨浮厂房及精矿厂房、破碎车间、精矿浓密池、尾矿浓密池、尾矿压滤厂房等。选矿厂日处理矿石450t,年处理矿石14.85×104t,采用“两段一闭路”破碎流程+“两段连续闭路”磨矿流程+“一粗、三精、四扫”选别流程,精矿与尾矿脱水采用“浓缩+过滤”两段脱水流程工艺,最终产出浮选金精矿,含金25g/t。达产年金精矿平均产量为2.64×104t,金金属量为0.66t。同时,企业拟建设2根(1备1用,单根管线长约4.0km)尾矿输送管道将产生的367.812t/d(121377.96t/a)浮选尾矿(含水率55%)采用矿浆输送管道送至**洞金矿选矿厂尾矿压滤厂房,压滤成含水率约25%的滤饼后,采用皮带+汽车运输的方式送入配套**洞金矿尾矿库堆存。 项目总投资13898.8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95.8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1.41%。 |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1.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厂区卫生间,施工区修建的施工废水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全部回用于施工、降尘、混凝土养护用水等工程用水,严禁随意排放。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建设单位应加强管理,文明施工,采用环保装修材料,采用清洁燃油,加强施工机械的使用管理和保养维修,加强地面或路面清洁,严禁车辆超载超速行驶,施工场地应进行围挡,运输车辆采取密闭措施,保持施工现场出入口周边区域干净整洁,采取洒水、遮盖物或喷洒覆盖剂等措施防治扬尘,确保施工期施工场地扬尘满足《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2/1700-2022)的要求。 3.噪声防治措施 施工过程中应尽量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定期保养、维护,保持机械润滑,降低人为噪声;合理布局施工场地及机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在没有申报及公示情况下夜间禁止施工。确保施工场界外排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过程产生开挖土石方,尽量回填,回填不完的送至**洞金矿临时排渣暂存,待后期用于本项目绿化使用,产生的建筑垃圾的尽可能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建筑垃圾及时清运至指定地点进行处理,施工人员产****政府环卫部门清理,装修过程产生的各类包装袋、包装箱等一般固体废物可以分类收集后外售,产生的废油漆桶、涂料桶等垃圾,属于危险废物,危险废物依托现有危废暂存间暂存,并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二)营运期环境保护措施 1.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故无新增生活污水。选矿废水(含金精矿浓密溢流水及金精矿压滤滤液、尾矿浓密溢流水及尾矿压滤滤液)经各自收集池收集后由泵及管道输送至选矿厂生产回水池返回生产系统,不外排;地面冲洗废水经截水沟、收集池收集后返回生产系统,不外排;冷却循环补充水、降尘用水、绿化用水全部蒸发,不外排;精矿厂房西北侧修建初期雨水收集池(容积为360m3)并设置回水泵,初期雨水只在收集池中暂存,然后经回水泵回送至生产回水池,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选矿工程采取分区防渗:磨矿车间、浮选车间、药剂制备车间、初期雨水池、精矿浓密池、尾矿浓密池、药剂仓库、事故池等为重点防渗区,防渗技术要求应满足Mb≥6.0m,K≤1×10-7cm/s;破碎车间、筛分车间、中转站、粉矿仓、消防水池、暗沟、暗渠等为一般防渗区,防渗技术要求应满足Mb≥1.5m,K≤1×10-7cm/s;场区道路、场区空地、配电间、泵房、鼓风机房等为简单防渗区,防渗要求为一般地面硬化。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选矿厂破碎车间、筛分车间、转运站、粉矿仓及6#皮带导料槽产生的粉尘废气,经各自车间配套的气箱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各自经1根15m高的排气筒引至高空排放。选矿厂破碎车间、筛分车间、转运站、粉矿仓及6#皮带导料槽粉尘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 定期对厂区道路路面进行洒水降尘,对厂内运输车辆采用箱式车箱并加盖篷布以防止物料洒落,严禁石料超出箱板;矿石堆场、原矿仓扬尘采用棚架式半封闭结构,并设置微雾抑尘装置;破碎车间、筛分车间、转运站、粉矿仓产生的无组织粉尘废气采取封闭车间+水喷雾降尘;通过以上措施确保厂界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控限值。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高噪声源通过合理布置、采取隔声、减振、加装消声器等措施,各种动力设备选用时,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生产设备的保养,合理操作,减少噪声的产生强度。通过上述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浮选尾矿采用干排方式送至配套**洞金矿尾矿库堆存,并对表面进行压实;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经收集后全部回用于磨矿工序,不外排;废机油、废油桶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HW08类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暂存于项目已建的危废暂存间,委托有危险废物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报批稿(公示版) |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生态环境厅环评处0851-****1099、****7058 (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
注: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