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的委托,****就****2024年度城市公共交通客车采购项目(标段3、标段5、标段6)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项目概况
****2024年度城市公共交通客车采购项目(标段3、标段5、标段6)的潜在供应商在**市公共**交易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8日9点3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2024年度城市公共交通客车采购项目(标段3、标段5、标段6)
项目类型:货物
预算金额:本项目标段3、标段5、标段6总预算金额约4240万元
采购需求及最高限价:本项目标段划分、采购内容及最高限价如下表,投标供应商的综合单价和总价均不得超过相应限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标段号 | 采购内容 | 综合单价限价 (万元/辆) | 总价限价(万元) |
标段3 | 6.5米级纯电动空调城市公交车20辆(轻量化) | 70 | 1400 |
标段5 | 8.5米级纯电动空调城市公交车10辆(二级踏步) | 88 | 880 |
标段6 | 8.5米级纯电动空调城市公交车20辆(一级踏步、轻量化) | 98 | 1960 |
每个投标供应商可对3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供应商允许中3个标段。
具体详见第三部分项目需求。
交付期限:于2024年12月25日交付全部车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 投标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须为具有大型客车生产能力的生****公司(投标供****公司的,则投标时须承诺:成交后合同签订前提供所投车辆生产厂家出具的原厂售后服务承诺,若无法出具原厂售后服务承诺书,则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
2.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为投标供应商正式人员,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投标供应商为其缴纳的最近三个月(2024年9月~2024年11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须与投标供应商名称一致(投标供应商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视为本单位)。若社保缴费证明材料中体现缴费类别的,则至少包含养老保险]。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下的采购活动。
具体资格要求材料详见本磋商文件第六部分中“资格审查证明材料”。
【特别提醒】请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条件,如不符合要求的,无意或故意参与投标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提供的材料为虚假或伪造,一经发现则取消供应商资格,该供应商将记入不良记录,视情在相关网站上公布;如已成交,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同时由该供应商承担由此带来可能的一切责任和损失。
三、获取采购文件
凡有意愿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自本公告上网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15日,每日工作时间:上午9:00—11:30整,下午13:30—17:30整(节假日除外)按照磋商公告下附件《申请函》的形式,回函(加盖公章)发彩色扫描件至邮箱中,并致电代理机构确认邮件送达,确认是否参与本次采购项目、获取磋商文件的相关事宜(请自**市公共**交易网查看和下载磋商公告和磋商文件)(联系人:陆女士,联系电话:182****6237)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8日9点30分(**时间)
地点:****交易中心(**市**南路150****中心裙楼)4楼开标室(具体以开标当日电子屏显示的为准,请投标供应商注意提前熟悉会场,避免迟到),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注:投标供应商应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递交投标响应文件并参加开标会。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时,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除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外,单独准备一份随身携带)交采购代理机构核查,否则,其投标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18日9点30分(**时间)
地点:****交易中心(**市**南路150****中心裙楼)4楼开标室(具体以开标当日电子屏显示的为准,请投标供应商注意提前熟悉会场,避免迟到),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2.付款方式:首期付款期限,以车辆注册登记手续办理结束之日起计算,一个月内结付合同车款的60%;第二期付款时限为第一期结付后的次年同月,结付合同车款的35%,余款待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支付。(以上付款均不计利息)。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通京大道高架与中新二路交汇处
联系人:沈工
联系方式:0513-****99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科技城潇湘路99号诚来智大楼5楼
联系人:周工、吕工
电话: 151****1549(周工)、185****3166(吕工)
202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