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相对集中行政村生活垃圾集中治理项目——暨**西桥镇垃圾清运一体化服务二期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11月28日 09时00分 (**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人口相对集中行政村生活垃圾集中治理项目——暨**西桥镇垃圾清运一体化服务二期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821,895.76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人口相对集中行政村生活垃圾集中治理项目——暨**西桥镇垃圾清运一体化服务二期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4,821,895.76元
1-1 | 其他环境污染防治设备 | **人口相对集中行政村生活垃圾集中治理项目——暨**西桥镇垃圾清运一体化服务二期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4,821,895.76 | - |
本合同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交付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人口相对集中行政村生活垃圾集中治理项目——暨**西桥镇垃圾清运一体化服务二期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合同包1(**人口相对集中行政村生活垃圾集中治理项目——暨**西桥镇垃圾清运一体化服务二期项目):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能力或由满足条件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供货能力: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具有供货能力。 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设备供应商,联合体内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2)联合体各方不得在本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3)以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注明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为联合体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时间: 2024年11月07日 至 2024年11月14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获取。获取采购文件时,需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按照“交易执行→应标→项目应标→未参与项目”步骤,填写联系人相关信息确认参与后,即为成功“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2024年11月28日 09时00分00秒 (**时间)
地点: ****政府****政府采购云平台)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本项目开标地点:**自治区**市****交易中心开标一室
开标地点: **自治区**市****交易中心开标一室
名称:****
地址:**西桥镇西桥村
联系方式:156****614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自治区**市**区八家组团临潢大街以南、支六路以东天宇大厦01089
联系方式:151****4229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陈晓华
电话:151****4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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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07日